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江淮分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0
法定代表人:史长云
联系方式:83750730
注册时间:2007-11-06
公司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80号中和大厦A幢803-805室
简介:
承接公司承包的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接公司承包的国内建筑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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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2020)苏0114执425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史长斌
立案时间 2020-02-27
发布时间 2020-05-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114行审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准许强制执行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2019)雨人社察理字第23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中“足额支付罗清、束鑫等9名职工工资报酬508835.34元”的内容,强制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江淮分公司承担。申请执行人若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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