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德科
联系方式:0935-8225524
注册时间:2002-03-28
公司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大道60号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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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2020)皖0504执3110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马德科
立案时间 2020-08-04
发布时间 2020-11-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504民初13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马鞍山市隆源物资有限公司支付所欠货款844362.9元、利息335494.23元(计算至2020年4月7日),合计1179857.13元,并支付自2020年4月8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844362.9元为基数、以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案件受理费7721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5000元,合计12721元,由被告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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