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德科
联系方式:0935-8225524
注册时间:2002-03-28
公司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大道60号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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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2020)皖0102执4408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马德科
立案时间 2020-09-28
发布时间 2020-10-2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102民初17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束学兵工程保证金17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17万元为基数分段计算:自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最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束学兵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00元,减半收取1950元,由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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