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英氏爱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俞华
联系方式:13918045800
注册时间:2013-08-13
公司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3号楼14326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简介: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会展服务,翻译服务,从事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图文设计制作,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文化用品、工艺品、日用百货、玩具、办公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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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2020)沪0115执19003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张俞华
立案时间 2020-08-17
发布时间 2020-08-2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沪0115民初10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上海英氏爱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张俞华应付原告上海童瑞实业有限公司租金、综合管理费、水电费等合计60万元,此款被告上海英氏爱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张俞华应于2020年7月17日前支付原告上海童瑞实业有限公司5万元,自2020年8月起每月月底之前支付原告上海童瑞实业有限公司1万元,直至付清全部款项为止;   二、若被告上海英氏爱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张俞华未按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支付任何一期款项,则原告上海童瑞实业有限公司自被告上海英氏爱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张俞华逾期付款之日起,有权按照总额90万元申请执行;   三、原、被告就本案无其他争议;   四、案件受理费9,800元,减半收取计4,900元,由原、被告各半负担(被告上海英氏爱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张俞华负担部分2,450元,于2020年7月17日之前直接支付给原告上海童瑞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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