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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
长兴县第二小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
长兴县第二小学办公家具、报告厅桌椅、食堂餐具等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
CXCG201907004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9年7月18日
五.澄清理由:
采购人原因
六.更正事项:
1.标项二评分标准3.3技术评审内容及标准中3.3.2第2点产品及原材料综合性能抽检报告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省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对产品常规升降双斗课桌椅成品(全项10项)验货检验报告。按QB/T4071-2010《课桌椅》指标达到合格,得2分。每少一项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原件核查,核查时未提供原件不得分)。(2分)
现修改为:
标项二评分标准3.3技术评审内容及标准中3.3.2第2点产品及原材料综合性能抽检报告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省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对产品常规升降课桌椅成品(全项10项)验货检验报告。按QB/T4071-2010《课桌椅》指标达到合格,得2分。每少一项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原件核查,核查时未提供原件不得分)。(2分)
2.标项二评分标准3.3技术评审内容及标准中3.3.2第4点提供近一年(响应截止时间一年内)省级以上国家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的抽样检测报告:冷轧钢板、海棉、拉手、导轨、铰链、油漆、封边条、塑料脚套、胶水、钢管。提供一份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得1分,该项最高得5分。响应文件中的检验报告材料必须清晰且完整含封面,仅复印局部内容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受检单位必须为供应商,并提供封面对应的防伪二维码,以供开标现场再次查验真伪。(10分)(提供原件备查,核查时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现修改为:
标项二评分标准3.3技术评审内容及标准中3.3.2第4点提供近一年(响应截止时间一年内)省级以上国家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的抽样检测报告:冷轧钢板、海棉、拉手、导轨、铰链、油漆、封边条、塑料脚套、胶水、钢管。提供一份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得1分,该项最高得10分。响应文件中的检验报告材料必须清晰且完整含封面,仅复印局部内容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受检单位必须为供应商,并提供封面对应的防伪二维码,以供开标现场再次查验真伪。(10分)(提供原件备查,核查时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3.原公告附件内的家具图片为参考图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浙江省长兴县锦绣路8号4016办公室
联系人:陈平平、邹振利
联系电话:0572-6265653
传真:0572-655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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