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
拍卖公告
受江苏省宿迁市宿迁公证处委托,定于****年*月 **日(星期二)上午**时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洪泽湖路***号便民方舟*号楼**层)对位于宿城新区千百美商务广场(律师大厦)二处房屋产权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千百美商务广场(律师大厦)四楼(*-***)房产与千百美商务广场四楼*间单身公寓房产(*-***室、*-***室、*-***室、*-***室、*-***室)整体拍卖,*-***的建筑面积约***.**㎡,*间单身公寓建筑面积约***.**㎡,参考价***.**万元;
*、千百美商务广场一楼门面房(*-****)房产,建筑面积约***.**,参考价***.**万元。
标的详见《宿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书》编号(****)***号、评估报告(苏)苏地行宿迁(****)房估字第***号、(苏)苏地行宿迁(****)房估字第***号、(苏)苏地行宿迁(****)房估字第***号,委托单位:江苏省宿迁市宿迁公证处;
二、其他约定事项
*、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报名参与竞拍;
*、公告日起本公司接受咨询、报名,标的展示(未实地勘察者责任自负,标的展示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有意者请携带合法有效证件及缴纳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保证金按标的参考价**%缴纳。报名截止日期:****年 *月**日下午**:**;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成交之日起**日内付清总成交价款**%,两个月内付至总成交价的**%,余款待不动产权证办理和过户后一次性付清。逾期则视为违约;
*、标的以现状拍卖和交付;一楼门面房拍卖的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准确面积以确权部门实际测量为准,成交价款按照平方多退少补,房屋产权拍卖中不含内部电梯和动产。拍卖成交后,标的交付由委托人负责,因业务需要,委托人需延迟向买受人交付标的,延迟期间委托人按市场价向买受人支付租金,具体为:一楼租金*万/月,四楼租金*.*万/月(不含五间单身公寓),租期不超过**个月,自产权登记完成后计算租期并支付租金;
*、不动产权证由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和过户,办理和过户所涉及税、费、基金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标准由买卖双方缴纳;
*、公告未尽事宜以《竞买协议》、《拍卖规则》和拍卖师现场宣布为准。
详情登录:登录后查看
咨询电话:****- ******** ***********
公司地址:宿迁市运河路**-**号(东城水岸)
宿迁市宝典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意见反馈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