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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公安局人脸识别摄像机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 朝阳
采购公告
289.8261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09-20 09:18:13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朝阳市公安局委托,对人脸识别摄像机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 人脸识别摄像机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编制科)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时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室。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朝阳市公安局

地址:朝阳大街三段**号

项目联系人:刘光耀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华路一段**-*号市体育馆东侧)

项目联系人:朱佳琳 吴迪

联系电话:****-*******

传真:****-*******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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