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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独山农村电商运营中心培训室装修项目(项目名称)已于****年**月**日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县分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独山农村电商运营中心培训室装修项目
招标代理:贵州省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登录后查看联合社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县分中心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人为:
第一成交候选人:贵州三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元得分:**.**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达标
第二成交候选人:登录后查看
报价:******.** 元得分:**.**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达标
第三成交候选人:登录后查看
报价:******.**元得分:**.**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达标
公 示 期: ****-**-**至****-**-**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独山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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