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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竹行卫生中心扩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6930324000140 | 项目名称 | 竹行卫生中心扩建工程 | ||||||||||||||||
标段编号 | A3206930324000140001001 | 标段名称 | 竹行卫生中心扩建工程施工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4月1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4月30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竹行卫生中心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竹行卫生中心扩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开发行审投资【2023】21号 (批文编号)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竹行街道办事处,代建单位为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竹林路东侧竹行街道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内。 2.1.2建设规模:利用竹行卫生中心内部东、西两片空地,新建住院行政楼、配套用房、门卫及室外配套设施等,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并对原门诊楼进行装修改造,改造面积约435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26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3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本工程新建部分完成后,院方需搬至新建部分后,才能对原门诊楼进行装修改造。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土建、装修、安装、室外配套、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②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领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③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 [2016] 214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苏建建管(2017) 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4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项目招标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3.5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投标人在本招标项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4 月 16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 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 月 30 日 9 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t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监督管理 联系方式0513-81195567,邮箱:ntkfqggb@163.com。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2024年 4月 1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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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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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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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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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竹行卫生中心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竹行卫生中心扩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开发行审投资【2023】21号 (批文编号)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竹行街道办事处,代建单位为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竹林路东侧竹行街道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内。 2.1.2建设规模:利用竹行卫生中心内部东、西两片空地,新建住院行政楼、配套用房、门卫及室外配套设施等,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并对原门诊楼进行装修改造,改造面积约435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26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3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本工程新建部分完成后,院方需搬至新建部分后,才能对原门诊楼进行装修改造。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土建、装修、安装、室外配套、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②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领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③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 [2016] 214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苏建建管(2017) 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4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项目招标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3.5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投标人在本招标项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4 月 16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 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 月 30 日 9 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t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监督管理 联系方式0513-81195567,邮箱:ntkfqggb@163.com。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2024年 4月 1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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