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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9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宁夏 吴忠 利通区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5 1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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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及《吴忠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吴党办发〔****〕**号)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项整改任务(吴忠市第**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项整改任务情况

第**项整改任务:“宁夏生活垃圾处理隐患较多。全区约**%的生活垃圾桶过填埋场处理,但一些填埋场配套治理设施不健全,甚至长期“带病运行”环境污染隐患突出。

整改实施主体:吴忠市利通区委和区人民政府。

整改验收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商务投资促进局。

整改目标: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填埋场设施完善,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整改时限:****年**月底。

整改措施:*.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全面“体检”,重点围绕超期、超库容、设施不健全等短板弱项问题,按照“一场一策”原则,制定生活垃圾填埋场隐患治理工作方案,建立隐患台账,补短板、强弱项,明确责任主体、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对标对表,解决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带病运行”的问题,确保各类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工艺标准满足生活垃圾处理需求。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等工作,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利通区生活垃圾转运至吴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公司集中处理,减少生活垃圾填埋量。

*.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加快垃圾分类收运设施、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分拣处理中心等设施建设,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引导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融合发展,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    

*.进一步优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建设原则,编制各地生活垃圾分类及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逐步建立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垃圾处理设施网络,共建共享、协同处置,以城带乡提升城镇垃圾处理能力。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高度重视,全面整改。聘请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重点围绕超期超库容、设施不健全等短板弱项问题,按照“一场一策”原则,制定生活垃圾填埋场隐患治理工作方案,建立隐患台账,完善填埋场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对填埋场设施处理能力、工艺标准及渗滤液处理、垃圾及时掩埋、边坡维护、环境卫生及安全生产等进行巡查,并建立管理台账。聘请第三方环保验收公司对*座填埋场进行了环保验收;同时,每年对*座填埋场进行了全面“体检”和定期开展地下水、无组织废气、噪声、土壤等监测,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环境检测,彻底解决“带病运行”问题。

(二)积极协调,规范管理。协调利通区人民政府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标准,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有机垃圾没有完全进行焚烧发电处置问题。目前,已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研究决定,从每吨*元的垃圾焚烧费增长为每吨**元,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有机垃圾应烧尽烧,减少生活垃圾填埋量。目前,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定期对焚烧发电厂和城投公司垃圾焚烧和渗滤液处理进行监管,做到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和渗滤液处理规范有序。

(三)坚持融合发展,提升资源化利用率。一是引进第三方资源垃圾回收企业*家,将城区原有的**座小型废弃物收集站改造升级为资源垃圾分拣站,收集后运至分拣站进行分类后送至资源化利用企业,有效解决利通区资源垃圾中端分类收集体系不完善问题。二是利用现有开放小型废弃物收集站设置**处资源垃圾收集点,垃圾进行二次分拣,方便资源垃圾回收再利用。三是建立农村有机垃圾暂存处理场*处,配置抓机*台,双桥车*台,平板车*台,设置大件垃圾、树枝秸秆和农业废弃物堆放区,规范农村有机垃圾有序堆放,同时引进资源垃圾再利用企业*家,有机垃圾再生利用公司*家,解决资源垃圾、农村有机垃圾(树枝秸秆)回收再利用问题。

(四)优化布局,完善设施。一是编制《吴忠市利通区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年-****年)《吴忠市利通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项目》《吴忠市利通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治理项目》。二是加快垃圾分类收运设施:积极争取项目,建设城乡生活“二期”转运站*座,并购置相关转运车辆及设施设备,有效解决城市东片区及周边农村乡镇垃圾收集转运困难问题。三是积极推进农村尾菜集中处置项目,充分利用垃圾填埋场土地资源,在填埋场建设尾菜处置场和有机垃圾粉碎场,加大对利通区辖区内产生的大量尾菜和有机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置,解决尾菜处理难的问题。

三、整改验收情况

按照自治区、吴忠市委、市政府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利通区组织相关单位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年*月**日,吴忠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项整改任务暨吴忠市第**项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经查,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同意验收,并通过了自治区、吴忠市两级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市利通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共**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利通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安居路*号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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