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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物资(材料)招标中标结果公示
吉林 长春 二道区
中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9 14: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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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查看****年第一批物资(材料)招标

中标结果公示

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委托对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年第一批物资(材料)招标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于****年*月**日*时**分整在登录后查看评标基地公开开标。

现将定标结果公示如下:

招标编号、分包号:*******-***-包*

中标单位:登录后查看

折扣比例:**%

质量标准: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品

交货日期:接到供货通知单后**日内供货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并要求答复。提出异议方式为:将纸质书面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至代理机构,并拨打联系电话告知。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进行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质疑、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应当提交质疑、投诉书 包括下列内容: ①投诉(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质疑、投诉人为所投诉项目的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审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质疑、投诉的,质疑、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质疑、投诉书必须由质疑、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质疑、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投诉时间截止至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投诉,不予接收: *、质疑、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质疑、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质疑、投诉书未署明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质疑、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超过投诉时效的; *、已经答复,并且质疑、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质疑、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出现虚假、恶意投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招标人:登录后查看

单位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单位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号明翰国际****室

联系人:薛先生

业务电话:****-********

****-********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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