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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5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四川 德阳 中江县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5-15 16: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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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中江县重点山洪沟小东河防洪治理工程、中江县重点山洪沟通山河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电话:****-******* 地 址: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号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建 设 单 位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地 点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项 目 概 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中江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中江县重点山洪沟小东河防洪治理工程 中江县凯江镇境内 登录后查看 项目位于中江县凯江镇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治理河长*.***,起于邓家堰下游****处,止于葫芦嘴堰下游**** 处。新建堤防总长 ****(右岸),堤防型式为仰斜式挡墙+生态袋框格梁护坡复合式堤。河道疏浚长*.***,新建穿堤涵管*座,下河梯步*座。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估算投资为**.**万元。 一、施工期:*、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回用或者用于降尘,不直接排入环境;生活污水利用居民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收集处理,施工期废水对地表水影响较小。*、废气:采取洒水、覆盖、湿法作业、重污染天不施工等措施,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满足《四川省施工扬尘排放标 准 》(****/****-****)规定的浓度限值,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采取合理布置噪声源,文明施工,科学安排施工时间,避开敏感时间点施工,告知附近村民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固废:项目不设置起土和弃渣场,开挖土石方及清淤淤泥全部回填;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指定的地点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集镇环卫统部门一处理。*、生态保护:(*)严格控制施工红线,少占地,减少植被破坏;(*)施工完建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禁止对陆生动物的抓捕;(*)禁止施工人员捕鱼、钩鱼、炸鱼等,避开鱼类产卵施工等措施。二、营运期:项目修建完成后,河堤作为固定的建筑物,本身不会产生排放对周围地表水、大气、声环境造成影响的污染物,因此,项目营运期对外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保证工程完成后生态恢复费用的落实和兑现;(*)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占地进行恢复;(*)强化河堤绿化,提升项目周边空气质量。( *) 建设单位应设置禁止乱扔垃圾的警示牌,提高公众生态保护的意识。( *) 加强河道的日常巡查,及时清理河道漂浮物,禁止向河道倾倒垃圾。(*)时时保护河道水生生物和鱼类。三、其他部门意见:*、、中江县水利局《关于中江县重点山洪沟小东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江水发〔****〕**号)。*、中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中江县重点山洪沟小东河防洪治理工程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的复函》(江自然资管〔 ****〕**号)。*、中江生态环境局《关于中江县重点山洪沟小东河防洪治理工程是否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准予进入实施的复函》。*、德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中江县重点山洪沟小东河防洪治理工程对水生生物影响评价及补救措施的批复》。*、中江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中江县重点山洪沟小东河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江行审〔 ****〕**号)。
* 中江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中江县重点山洪沟通山河防洪治理工程 中江县通山乡境内 登录后查看 项目位于中江县通山乡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治理河长*.****,起点位于通山乡 *#桥上游 **** 处,终点位于通山乡*#跨河桥下游**** 处,其中,工程新建堤防长度*.*****(包 括左岸新建堤防 *.*****、右岸新建堤防 *.*****)右岸新建护岸*.*****,新建排涝涵管*处,新建下河梯步**处。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估算投资为**.**万元。 一、施工期:*、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回用或者用于降尘,不直接排入环境;生活污水利用居民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收集处理,施工期废水对地表水影响较小。*、废气:采取洒水、覆盖、湿法作业、重污染天不施工等措施,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满足《四川省施工扬尘排放标 准 》(****/****-****)规定的浓度限值,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采取合理布置噪声源,文明施工,科学安排施工时间,避开敏感时间点施工,告知附近村民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固废:项目不设置起土和弃渣场,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指定的地点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集镇环卫统部门一处理。*、生态保护:(*)严格控制施工红线,少占地,减少植被破坏;(*)施工完建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禁止对陆生动物的抓捕;(*)禁止施工人员捕鱼、钩鱼、炸鱼等,避开鱼类产卵施工等措施。二、营运期:项目修建完成后,河堤作为固定的建筑物,本身不会产生排放对周围地表水、大气、声环境造成影响的污染物,因此,项目营运期对外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保证工程完成后生态恢复费用的落实和兑现;(*)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占地进行恢复;(*)强化河堤绿化,提升项目周边空气质量。( *) 建设单位应设置禁止乱扔垃圾的警示牌,提高公众生态保护的意识。( *) 加强河道的日常巡查,及时清理河道漂浮物,禁止向河道倾倒垃圾。(*)时时保护河道水生生物和鱼类。三、其他部门意见:*、、中江县水利局《关于中江县重点山洪沟通山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江水发〔****〕**号)。*、中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中江县重点山洪沟通山河防洪治理工程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的复函》(江自然资管〔 ****〕**号)。*、中江生态环境局《关于中江县重点山洪沟通山河防洪治理工程是否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准予进入实施的复函》。*、德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中江县重点山洪沟通山河防洪治理工程对水生生物影响评价及补救措施的批复》。*、中江县行政审批局《中江县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江水保函〔 ****〕*号)。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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