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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取样器采购(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浙江 嘉兴 海盐县
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13 11: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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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环境空气取样器采购(三次询价)询价采购公告

  环境空气取样器采购(三次询价)         (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环境空气取样器采购(三次询价)                  

1.2 采购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无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乙方提供2台空气取样器,乙方提供设备自带备件或常用更换备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空气取样器现场安装服务、现场测试服务及培训服务。                

1.6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1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B)

2.1 采购范围

  详见备品备件清单               

2.2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                    

2.3 交货地点

    浙江省海盐县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参数

1

空气取样器

2

见技术要求

详细参数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无                          

(4)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d.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e.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无                 

(6)其他要求:若甲方所需物资涉及到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认证法规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原认证变更或强制性证书到期前乙方应在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资质有效期不得超过强制性证书有效期,乙方未履行以上承诺应承担一切后果。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3)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8)其他: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   无  

开户单位:    无            

收款账号:    无            

应答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 / (项目名称缩写)”。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03月13日09002024年03月18日09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发布。供应商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在线注册,交纳相关费用及应答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审核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

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应答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厂家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及线下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如有)。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  无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5日080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不公开 (公开或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三强路1号      

联系人:    许昌           

电话:    17357306366        

电子邮件:  1149735273@qq.com       

9 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10.1报价中应包含卖方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DDP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增值税及其他税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耗损费等)。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需将加盖公章的分项报价明细单扫描版上传,其中报价有效期不得少于120日,否则视为无效

10.2应答文件、报价文件可按照应答文件模板提供相应材料,报价供应商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应答方案,包括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详尽的设计方案和/或技术支持资料、相关服务计划等。

10.3 通过审核报名未下载采购文件,直接上传应答文件报价的,我方将取消该供应商本次参与资格,并直接列入黑名单。

10.4 如经评审后确定的供应商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或《中国原子能研究院供方名录》中,需进行“合格供方评价”后方可签订合同。如供应商资质不满足合格供方评价要求,将自动取消此项目供应商资格。

10.5 若通过资质审核、报价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可在应答供应商具备竞争性的前提下直接对应答供应商进行评审(第二轮)

10.6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纪检监督部举报电话:010-69357861。

采购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024年03月12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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