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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港北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Ⅰ标工程
项目编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项目联系电话:***********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本次变更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港北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Ⅰ标工程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港北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Ⅰ标工程
二、项目招标编号:********-**-*****-****
三、采购人名称:贵港市港北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东森巷**号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号祥和苑*栋*单元****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
七、因招标文件格式转换部分内容展现不完整。现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条款号*.*.*(*)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作出补充说明:
(*)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且技术标评审合格,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
(*)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
(*)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家以上的,从最高的投标报价开始去掉*家投标报价和从最低的投标报价开始去掉*家或*-*家(有效报价范围内投标人家数为奇数时取*-*家)投标报价后(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投标报价时,一并去掉),取**家(如不足**家,按实际家数计取)投标人投标报价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再取其中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家(含**家)以下的,将全部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范围的投标人家数-**)/*,*为四舍五入取整数。
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贵港市港北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东森巷**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何工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登录后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号祥和苑*栋*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 韦工 电话:***********
采购项目名称 | 港北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Ⅰ标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贵港市港北区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港北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项目联系人 | 韦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贵港市港北区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贵港市金港大道东森巷**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何工 电话: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民族大道***号祥和苑*栋*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韦工 电话:*********** | ||
附件* | 登录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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