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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洛阳镇**个村集体发展项目(洛阳镇工业园区林产品厂房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将洛阳镇**个村集体发展项目(洛阳镇工业园区林产品厂房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上限控制价公布如下,如招标文件原内容有与此次公布内容不一致的,则以本次公布的内容为准:
一、招标上限控制价:
人民币壹仟肆佰贰拾捌万肆仟叁佰伍拾伍元整(¥********.**元)。
二、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内容中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形式评审标准(商务标)报价: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值可取*~*) 。”现澄清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 *(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值可取*~*) 。”
注: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澄清说明,其他内容不变。投标单位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指定网站发布的本通知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网址查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后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 环江县洛阳镇洛阳社区洛阳街*号(洛阳镇人民政府旧办公楼一楼)
联系方式: 欧阳琪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河池市金福路**号
联系方式:黄红 联系电话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卢庆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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