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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拍卖位于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福州路136号锦城家园二期7号楼211-216号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新疆 伊犁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1-23 19: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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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伊宁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伊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登录后查看,户名:伊宁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福州路***号锦城家园二期*号楼***-***号商铺。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年*月**日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未按要求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年*月**日**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房。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适用线上报名,在拍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房屋已被查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房,未看房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年*月**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九、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伊宁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评估价格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的手机评估价值确认申请书确定。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联系地址: 伊宁县吉里于孜大街**号

伊宁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三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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