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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榆树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项目名称:榆树市富宇花园北棚改地块征收用于产权调换房屋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开发企业信誉良好,具有法定资质。
*.具备支付****万元以上拆迁资金的能力。
*.具有富宇花园北就近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达到建设*万平方米回迁房屋的条件。
*. 未来签订的采购合同须载明以征收决定作为履行条件,如征收决定未能作出,相应采购合同应无条件解除,不再履行。
*. 约定由采购人支付的相应价款,以富宇花园北宗地出让金入库并能覆盖智圣公司债权为前提条件。
*.如智圣依法摘得其已取得使用权之外的周边土地使用权,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可在被征收人同意的情况下调串位置。
*.在征收决定未作出、相应土地未出让、采购合同甲方未作出明示意见之前,智圣公司不能为此项目作相应投入。如有相应投入,应视为该公司的自愿行为。如未来合同解除、不再履行,智圣公司所做相应投入由其自行负责,不得向市政府或相关部门主张赔偿补偿。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已经过专家论证,现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 第***号)第三十二条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本项目采购内容具有特殊要求:“开发企业具备富宇花园北就近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达到*万平方米回迁房屋的条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能满足该需求的企业只有登录后查看,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长春市榆树市榆三公路福庭花园**-*-***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后附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榆树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榆树市榆西大街
联系方式:刘晓东;****-********
*.财政部门
联系人:张劲松
联系地址:榆树市府前路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南四环路保利创业文化广场小区(保利?香槟)一期**【幢】****号房
联系方式:张顺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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