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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沿江沿湖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监理
黑龙江 齐齐哈尔 讷河市
其他公告
519.33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06-17 11: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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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沿江沿湖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0207G21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讷河市沿江沿湖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监理”将已由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讷发改审批【2020】28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讷河市经开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和地方财政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锋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讷河市沿江沿湖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监理
  2.2项目建设地点:讷河市二克浅镇远大村,学田镇永胜村,同义镇新合村、保国村,拉哈镇四季青村。
  2.3项目规模:①拆屯并村工程:拆迁村屯面积共5182亩,拆迁农户数共2824户; 新建安置区3个,占地面积共423.47亩,回迁户数1616户;拆旧复垦面积4758.53亩;②设施农业工程:新建设施农业基地4个,占地面积共615.43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包含的全部监理内容

    2.5计划工期:共1096日历天。

    2.6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9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招标控制价:51933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投标人中标后,总监理工程师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其他人员要求:最低配备标准为土建监理工程师:4人;市政监理工程师:3人;水暖监理工程师:2人;电气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6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提供缴纳连续6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2021年01月-2021年05月)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六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具体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投标人通过“高级检索:全文-当事人段;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并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完成网上企业登记,未完成登记的企业,投标将被拒绝。下载时间为2021年06月18日08时00分至2021年06月25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1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七、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1年07月14日09时30分。
八、其它: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九、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讷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 标 人:讷河市经开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讷河市时代家园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2-336190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锋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福路永泰国际中心B座1307室
   联系人:么女士
   电 话:15546623453

   电子邮箱:hljfyzx003@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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