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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黑龙江 齐齐哈尔 讷河市
其他公告
304.21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08 10: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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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J0207G24022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讷河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已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讷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代理机构为黑龙江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讷河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讷河市

2.3建设内容改造屋面防水、外墙体保温、增设改造楼道灯、更换雨漏管、更换单元门、更换彩钢屋面、楼道内粉刷、外墙体粉刷、更换污水管、新建雨水管道、更换检查井、恢复混凝土路面、改造供气管网、改造供热管网 、庭院硬化、改造通信线缆、修建化粪池、增设改造路灯、更换庭院灯头及灯罩、新建沥青路面、垃圾箱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全过程咨询服务结束。各项服务内容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验收标准。

2.6招标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施工图审查、安全鉴定、项目管理、统筹管理、招标代理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

2.6.1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内容:招标控制价编制;

2.6.2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验收阶段监理;

2.6.3施工图审查工作内容: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出具审图合格证明文件;

2.6.4安全鉴定工作内容:对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的使用安全性和可靠性进行鉴定并出具安全鉴定检测报告;

2.6.5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工程建设手续办理、组织评审、竣工验收、移交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

2.6.6统筹管理工作内容:负责项目全过程动态管理信息收集、更新,参与对项目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参与项目技术、进度工作管理、督查;

2.6.7招标代理工作内容: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评标等;

2.6.8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以合同内容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总价为304.21万元,其中工程造价咨询60万元、工程监理75.32万元、施工图审查5.27万元、安全鉴定72.48万元、项目管理56.88万元、统筹管理34.26万元、项目总投资不含招标代理费(具体由招标阶段的项目中标人支付,本次不作为报价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和本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1.1工程造价咨询: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1.2工程监理: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施工图审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证书(机构类别包含房屋建筑(含超限高层)工程二类、市政基础设施(排水、给水、热力、道路工程)工程类);

3.1.4安全鉴定:具备与鉴定业务相适应的工程检测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房屋建设勘察、设计单位;

3.1.5项目管理: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1.6统筹管理: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1.7招标代理: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处于限制投标阶段,裁判文书网上无投标企业行贿犯罪记录,全国建筑市场公共监管服务平台上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3.3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项目管理单位,由牵头人负责报名登记。

3.4.2联合体成员须签署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分工,明确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3.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4.4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5.1项目总负责人1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项目总负责人须为牵头的项目管理单位在职人员,可与项目管理负责人为同一人)。

3.5.2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

3.5.3工程监理负责人1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5.4施工图审查负责人1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5.5安全鉴定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5.6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5.7统筹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5.8招标代理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6投标人拟派项目班组人员资格要求:

3.6.1工程造价咨询: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1人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1人;

3.6.2工程监理:具备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3人;

3.6.3施工图审查: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1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1人;

3.6.4安全鉴定: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2

3.6.5项目管理: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1人;

3.6.6统筹管理: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1人;

3.6.7招标代理:具备工程建设类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2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30817时 00分至2024年0315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操作流程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应在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等招标前期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0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上传投标文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4年0401日09时00分

6.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完成开标程序。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发布。

9.招投标监督

1现场监督

监督单位:讷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线上投诉渠道

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

3线下投诉受理

受理单位:讷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95950603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讷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讷河市

联系人: 彭女士

联系方式:1874685868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明三道街桥北小区10号楼楼区内独栋二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504520931

邮 箱: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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