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杨柳青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元宝岛)项目已由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西审投投资【2021】10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环城承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339708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169708万元,债券:1700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6535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环城承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杨柳青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元宝岛)项目,建设规模为653500平方米,(一)建筑工程∶ 新建建筑总面积256500平方米,其中,东岛建筑面积116000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筑面积68000 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地上部分主要包括∶ 杨柳青画社12000 平方米、工艺美术非遗传承基地5500 平方米、年文化主题驿站 12000 平方米、非遗民俗工坊4300平方米、崇文书院2000平方米、非遗文创市集4000平方米、杨柳青名人诗画社300平方米、年画文化体验坊6000平方米、非遗文化街8500平方米、漕运文化街10000 平方米、其他及预留建筑面积3400 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主要布置设备用房、停车位及人防工程等;西岛建筑面积140500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筑面积70500 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 70000平方米),包括曲艺文化主题驿站 10900平方米、御河楼1500平方米、"沽上人家" 游园画境街区6400平方米、御河文创街区9100平方米、漕运主题文化水街4500平方米、公共曲艺文化活动坊9100平方米、曲艺戏曲博物馆 3000平方米、西青会客厅10000平方米、四知书屋—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10000平方米、其他及预留建筑6000 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主要布置体验空间、停车库、设备用房及人防工程。同步实施配套管网工程。(二)绿化景观工程∶道路及广场铺装面积 123700平方米; 绿化景观面积273300平方米(含水体景观面积92000 平方米);配建雕塑、景墙、座椅、垃圾桶等景观小品及公园设施; 新建桥梁6座、渡口3座;同步实施土方工程、种植土更换、排盐工程、景观照明、管网工程等。总投资额339708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杨柳青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元宝岛)一期项目,招标范围:杨柳青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元宝岛)一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建筑工程: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最大层数2层,最高高度15.95米,最大跨度25米。(二)景观工程:绿化面积:103000平方米,铺装面积:28650平方米,水体面积:54000平方米。风景园林工程总投资:13866.9万元。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施工、保修阶段。总投资额120.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1年10月21日 至 2025年04月20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1年10月21日 至 2023年04月20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3年04月21日 至 2025年04月20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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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 1 名、总监驻场代表 1 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 ;(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有效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 3 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及市政工程专业,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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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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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 至 2021年09月18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8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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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9月14日至2021年09月1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凡有意参加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在规定期限内与代理机构联系,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文件,获取文件的同时仍应当在领取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投标确认系统(原投标报名系统)录入信息进行确认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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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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