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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街新华村新华经济联合社伍号楼8号铺交易公告[招租中]
广东 广州 花都区
其他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9 12: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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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区交易编号:区集资竞20240550

温馨提示: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竞投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文件、合同草案初稿、竞投人承诺书、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竞投人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4.请各竞投人使用台式电脑或手提电脑进行网上报名、电子竞投报价。电子竞投系统暂不支持用手机或平板电脑进行报名、竞投等操作,用手机或平板电脑浏览器登入电子竞投系统将出现不兼容等问题,导致无法报名、无法报价等严重后果,产生的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广州市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服务中心受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4-04-12日10:20时对花都区新华街新华村新华经济联合社伍号楼8号铺资产项目组织竞投,本项目采用电子公开竞投方式进行交易,欢迎有意者前来竞投。

一、资产情况
(一)资产名称:1、伍号楼8号铺(单元号:001);

(二)资产类型:1、商铺(单元号:001);

(三)占地面积:1、约54.72平方米(单元号:001);

建筑面积:1、约54.72平方米(单元号:001);

(四)经营用途:商铺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五)标的物所在位置:新建横街;
(六) 产权现状:无集体产权证

二、交易信息 (立项编号:新华(联社)LX20240006;区交易编号:区集资竞20240550)
(一)租赁年限:5.00年(预计从2024-05-16到2029-05-15止,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二)免租期:0.00年;
(三)交易底价:170.00元/平方米·月;
(四)租金(承包款)递增情况:每1年为一个递增周期,从第3年开始递增,递增幅度为10.00元/平方米·月;
(五)是否可转租、转让、转包或分租:是,需经农村集体同意;
(六)资产交付方式:按现状交付;
(七)交易方式:电子公开竞投;
(八)每次报价至少增加金额:5.00元/平方米·月。
(九)竞得方式:采用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交易规则:具体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九项竞投事项。
(十一)交易保证金:55814.00元;合同履约保证金:55814元;
(十二)其他说明:1.租金为不含税价格,根据政府相关规定甲方必须开具租赁发票给乙方,租赁税以甲方具体开具的发票载明的金额为准,该税金由乙方交付租金时一并支付给甲方。 2.前两年不变租,从第3年开始递增,每1年为一个递增周期,递增金额为上一期租金+10元/月/㎡ .即增加547.2元。 3.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征用乙方租用商铺的土地,本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征收、征用补偿分配方式采用以下方式分配: 征地补偿款属甲方所有。该土地上原有建筑物及设施的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经营期间由乙方投入用于经营设施等的补偿费分配比例为:甲方占 100 %,乙方占 0 %。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补偿外,不得作任何补偿;租赁款计付至实际交还之日。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该资产属历史建筑,没有办理产权证、没有报批报建手续。 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知晓甲方该资产没有办理相关产权的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房屋产权证等) ,乙方自愿承担相关风险,乙方不得以无证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日后如因甲方该资产不符合租赁条件导致本合同无效的,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乙方需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实际使用的资产占用费。5.该物业在竞投中标后于2024年5月16日交付使用。

三、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已列入花都区交易平台信用警示名单的法人、自然人报名。
(二)符合出租方/发包方的具体经营要求:详见合同草案(初稿)约定。

四、竞投人代表要求
竞投人是法人机构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竞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投资人;竞投人是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负责人;竞投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竞投人本人。

五、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实物为准,符合报名条件的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前往资产所在地,查看资产现状。竞投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自行调查了解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信息,并独立做出是否报名参加竞投的判断。

六、报名事项
(一)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竞投意向人必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确定符合竞投资格后,方可交纳交易保证金。项目需要提交资质文件审核的,竞投意向人应当提前上传资质文件,并确保资质文件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的资质文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请各竞投意向人按照“用户操作手册”的指引,提前进行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等操作。
竞投意向人请于2024-04-01上午9:00时至2024-04-10下午17:00时,通过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竞投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的流程,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请各竞投意向人根据报名截止时间,提前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保资质文件审核和银行汇款按时到账。如因未能及时上传资质文件或银行实际到账时间逾期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般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二)网上报名网址: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具体操作详见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交易大厅”栏中“用户操作手册”。
(三)其他事项
1、同一交易项目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本交易项目采取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无需到现场进行报名(特殊资质要求除外)和竞价操作,不适用于办理委托报名和交易的情形,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适用在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的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竞投的用户,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广州市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服务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4、竞投人竞得资产后未经农村集体同意,不按时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经济联合社签订合同,视为放弃本次交易,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归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经济联合社所有。

七、优先权说明
本项目优先权以农村集体的民主表决会议内容为准。
本项目不设优先权。

八、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4-04-10日17:00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各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项目的要求,确认符合竞投要求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按公告约定的金额一笔完整转入以下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不接受分次转账)。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1、专用账户户名: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
账号:详见报名系统中的账号(注意:收款子账号随机生成,每宗交易均不相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营业部
2、注意事项:
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竞投人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相符),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汇款或存入。交易服务机构按照交易规则处理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需退回竞投人的,则默认退回竞投人交纳交易保证金所转出的银行账户,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无争议的,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般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九、竞投事项
本项目的竞投时间为:2024-04-12 10:20(北京时间),竞投人在本项目竞投开始前,务必使用本人成功报名本项目的账户登录到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电子竞投。竞投人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网上报名和电子竞投的,竞投人应及时自行跟进和确认,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特别声明
(一)竞投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资产的相关情况(如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纠纷等)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充分了解,对竞投资产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未完善所有相关手续前,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现状、搭建违法建筑,出租方负有监督的责任。
(三)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四)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系统故障的处理方式及责任问题
(一)竞投意向人应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竞投系统账户及密码,账户的注册、登录、竞投等所有交易环节应由竞投意向人本人操作,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的,竞投意向人应及时跟进和确认。任何使用竞投意向人登录账户名和密码登录交易平台的用户,在交易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投意向人本人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电子竞投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由于竞投意向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三)因竞投意向人使用的计算机设备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任何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四)电子竞投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任何原因而导致电子竞投活动被迫停止的,交易服务机构及时中止、终止或重新另行安排时间组织竞投活动,原交易结果作废,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交易活动中止而另行安排时间竞投的,按如下交易规则另行通知:参加交易活动的竞投人为原成功报名的竞投人,交易活动常规时间为三十分钟,交易报价在原最高有效报价的基础上重新开始。
(五)因电子竞投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电子竞投活动延期或者改期的,交易服务机构将在第一时间以公告、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所有竞投人或竞投意向人,交易服务机构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详见附件

十三、联系方式

(一)出租方联系方式: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徐汉明 联系电话:13602238308

(二)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交易服务机构地址:花都区建设路1号新华街道办事处大楼一楼102

交易机构联系人:潘小姐

交易服务机构联系方式:020-36852597

指定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附件【下载】:
1、交易文件
2、合同草案(初稿)_1合同草案(初稿)_2合同草案(初稿)_3合同草案(初稿)_4合同草案(初稿)_5合同草案(初稿)_6
3、竞投人承诺书
4、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_1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_2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9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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