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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号)、《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绍政办发〔****〕**号)、《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绍市财金〔****〕**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登录后查看****年公款存放招标。
二、招标项目内容
本期招标总金额***万元,具体如下:
*、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一年),存放金额***万元;
中标单位数量为*家。
在不低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同类银行最近同期限中标利率的前提下,到期资金可在原中标银行同期限续存一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及政策性银行,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二)在绍兴越城区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持市政府批文。
(四)市级分(支)行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得直接作为投标人,但可受市级分(支)行委托作为受托人进行投标,需提供市级分(支)行对其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同时在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一并附上相关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登录后查看**.***邮箱报名。
*.提示: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或未登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投标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报名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供此表单);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被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
*、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证明等)。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登录后查看***室(绍兴市胜利东路***号国茂大厦*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开标地点:登录后查看***开标室,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出席。
八、相关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九、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
十、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十一、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龚征亚
地址:绍兴市国茂大厦(胜利东路***号)***室
联系电话:****-********
招标人联系人姓名:王胜强
地址:凤林西路***号交投大厦***室
联系电话:****-********
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十二、监督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杨玉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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