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静宁县李店镇2024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静宁县李店镇2024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 平凉 静宁县
招标公告
28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07 23:17:41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静宁县李店镇2024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静宁县李店镇人民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3-20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NJY2024ZC-100

项目名称:静宁县李店镇2024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预算金额:280.0(万元)

最高限价:280.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静宁县李店镇薛胡村,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1.新建加工车间:新建加工车间1处,单层戊类车间建筑,主体为轻钢结构,呈“一”字形布置,总建筑面积360平方米(外形整体总尺寸长20米、宽18米)建筑主体高度6.6米(室外地坪至檐口高度)室内外高差为0.15米,独立基础形式,抗震等级二级,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II级,建筑使用年限50年。2.新建原材料堆放库房:新建原材料堆放库房1处,单层戊类厂房,主体为轻钢结构,呈“一”字形布置,总建筑面积360平方米(外形整体总尺寸长20米、宽18米)建筑主体高度6.6米(室外地坪至檐口高度)室内外高差为0.15米,独立基础形式,抗震等级二级,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II级,建筑使用年限50年。3.新建成品仓库:新建成品仓库1处,单层戊类厂房,主体为轻钢结构,呈“一”字形布置,总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外形整体总尺寸长11.1米、宽18米)建筑主体高度6.6米(室外地坪至檐口高度)室内外高差为0.15米,独立基础形式,抗震等级二级,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II级,建筑使用年限50年。4.新建产品展销厅、业务用房:新建产品展销厅、业务用房1处,双层公共建筑,框架结构,呈“一”字形布置,总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外形整体总尺寸长18.75米、宽8米)建筑主体高度7.65米(室外地坪至檐口高度)室内外高差均为0.45米,独立基础+条形基础形式,抗震等级二级,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II级,建筑使用年限50年。5.硬化场地:新建场地硬化4000平方米,采用180厚C25混凝土面层(表面撒1:1水泥砂子压实抹光)+300厚天然碎石+素土夯实(压实度不小于93%基层找坡0.3%)找坡坡向场地周边雨水收集设施方向,混凝土硬化场地按4米×4米分仓跳格浇筑。6.新建围墙:新建围墙240米。围墙为240毫米厚非粘土实心砖,用MU15水泥砂浆砌筑,普通围墙内外饰面为白色外墙乳胶漆,围墙顶为普通压顶,基础垫层采用C15素混凝土,围墙间距3.6米设置尺寸为240毫米×370毫米砖柱,墙下基础为条形砖砌基础+120厚C15混凝土垫层+150厚3:7灰土垫层+素土夯实,墙自重标准值为5千牛/平方米。7.新建大门:新建大门1座,大门净宽3.68米。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纳税凭证和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条件及经验,承认和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条款;(2)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国家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3-08至2024-03-14,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3-20 09:00:00

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开启


时间:2024-03-20 09:00:00

地点: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静宁县分中心:点击查看相关链接/f

②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静宁县李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甘肃省静宁县李店镇五方河村

联系方式:0933-23802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康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静宁县德顺小学对面盐业公司二楼

联系方式:0933-25252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胜利

电 话:0933-2380214

4e3a8a0a-330a-44c2-94a0-395754807785.pdf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