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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人民法院关于一批根雕艺术品摆件、原木料、成品以及半成品(第一次拍卖)(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湖南 郴州 汝城县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01 04: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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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法院

(第一次拍卖)

(2024)湘1026执恢57号

汝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41810:00至2024419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汝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sf.taobao.com/0735/06)对被执行人郑兆来名下的财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郑兆来所有的一批根雕艺术品摆件、原木料、成品以及半成品(拍品详情请仔细阅读评估报告)。

标的整体拍卖起拍价:224074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1000(以及其整倍数)。

本次拍卖为根雕艺术品摆件、原木料、成品以及半成品,本院亦非专业林木鉴定机构,原则上本院不对评估报告的内容承担责任,购买者最好自行前往现场查看拍卖品。拍卖结束后,本院不接受以“相信了评估报告,未去现场查看”为由而申请的悔拍。拍卖成交后本院亦不再组织对根雕艺术品摆件、原木料、成品以及半成品进行清点,拍品清单以实际交付时数量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现场查看样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竞买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竞买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委托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24小时接受咨询咨询与看样电话:13332559735叶女士

2、看样时间;如需看样,请在须看样前一日拨打咨询电话或短信报名确认(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标的物名称、数量、规格以评估报告中评估汇总表及照片为准,本次评估标的物的名称根据被执行人的陈述确定,未对木材原材料、成品/本成品木制家具的木材类进行鉴定,本院不对标的物的树种、尺寸、材质、品质及工艺的真实性负责;不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或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请竟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2、评估机构对评估对象的数量,可能存在木材原材料的实际数量与评估数量不一致的情况,竞买人需要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对标的物进行核实,交付以实际数量为准,参与竞拍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和数量的认可。

3、竞买人竞得标的物后自拍卖尾款交纳完毕之日起3日内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当日起的保管由买受人负责,如发生拍品丢失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接收完标的物之日起15日内将竞拍的标的物全部运走,逾所发生的土地占用费房屋租赁费、电费、保管费等费由买受人自己承担

参与竞拍视为对上述特别提醒内容的确认,买后责任自负。

七、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装卸运输拍卖标的物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接事宜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日与法院联系。

十、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因本案相关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联系方式或经联系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则视为已经通知本次拍卖事项。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于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十日内(以到账为准)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汝城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汝城支行;账号:4305 0170 7736 0000 0253-15479)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4)湘1026执恢57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经本院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拍卖余款或不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需买受人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来汝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湖南省汝城县爱莲路与滨河路交汇处)签署确认悔拍笔录。

无正当理由悔拍的,将承担罚款、拘留等法律责任。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充值。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以上网查询,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咨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客服解决

、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湖南宜强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与看样电话:13332559735 叶女士

监督电话:0735-826832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人民法院(汝城县爱莲路与滨河路交汇处),网址:http://sf.taobao.com/0735/06

汝城县人民法院

202441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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