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
本招标项目大足龙水东岳庙修缮工程 已由重庆市文物局以渝文物〔****〕**号文件、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足石刻研究院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大足石刻研究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朝阳街***号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龙水东岳庙进行整体修缮主要包括:*、正殿、厢房修缮工程;*、院坝、围墙整治工程,外围排水工程。文物建筑维修面积***.**㎡;院坝、围墙整治工程实施面积约***.** ㎡。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范围:对龙水东岳庙进行整体修缮主要包括:*.正殿、厢房修缮工程;*.院坝、围墙整治工程,外围排水工程。文物建筑维修面积***.**㎡;院坝、围墙整治工程实施面积约***.**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工期要求:***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 标段划分(如有):/
*.* 其他:/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独立承担完成*个及以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类似文物保护工程,工程质量合格,通过验收,且完成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中,没有发生文物损坏或人员伤亡的重大责任事故,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大足石刻研究院 | 代理机构: | 登录后查看 |
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北山路*号 | 地址: | |
联系人: | 雷老师 | 联系人: | 陈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大足龙水东岳庙修缮工程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登录后查看 | *********************** |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登录后查看 | ******************-*** |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登录后查看 | ********************-****** |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登录后查看 | *************************** |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意见反馈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