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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装配式建筑重点实验室暨省检总部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任务
湖南 长沙
招标公告
40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7 21:22:57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招标文件

(土石方专业分包)

招标编号

人: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

目录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须知............................. .........11

投标文件格式 17

第四章 专业分包合同 2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南省装配式建筑重点实验室暨省检总部建设项目业主及采购人为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湖南省装配式建筑重点实验室暨省检总部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单位。

一、项目概况及需求

1、项目名称:湖南省装配式建筑重点实验室暨省检总部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

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

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湘江新区岳麓高新区益湘斯德尔以东、玉麟路以西、莲坪大道以北、紫苑路以南区域内,共计3栋建筑,总建筑面积为 12925.93m²。其中 1#栋为5层+1 层框架结构多层丙类厂房、2#栋为1层框架结构丙类厂房、3#栋为1层垃圾站。

4、采购范围:

4.1湖南省装配式建筑重点实验室暨省检总部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成交人应完成本项目土石方工程相关的所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包含但不限于配合红线放点、施工作业区降水排水土石方场内转运回填、土石方外运土方回填、所有相关报批手续办理【含乙方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甲方仅提供相关报批手续所需资料)并承担其费用】、项目地块上及其周边的相邻单位或个人等关系协调并承担其费用、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关系协调并承担其费用

5、工期要求:35日历日,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6、工作要求:

6.1土石方工程工作内容:

按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施工,现场施工须满足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绿色施工、文明施工、蓝天保卫战等方面的要求。施工前,须提交专项施工方案报甲方,按经审批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内容:

(1)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抽排排水等

(2)施工范围内植被和附着物及腐植土等的清除及外弃。

(3)机械开挖土方、运输、自行确定弃渣地点,场地检底、清平、现场清渣、运输路线清扫保洁等全过程施工工序;严格按照设计标高施工,严禁超挖并出具承诺书,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五万元并由成交人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4)场内临时施工道路的平整,场内所有排水明渠、电力线路、通讯线路等管线需要相应保护措施(甲方提供供电、供水接驳点,但由乙方装表计量并承担相关水电费用)。

(5)安全文明、夜间施工、雨季施工、临时设施、赶工措施、机械进出场以及市容、市政、城管、环保、税费等所需的费用包括在响应单价中。

(6)与周边居民及政府单位包括环卫、规划、住建、城管、执法、公安、交通,为保证工程进度质量而作的协调等工作。

(7)全权负责渣土证办理且不得因渣土证办理影响工期。不得以采购人图纸及报建问题为由拖延办理或延误工期。

(8)项目土方平衡方案编制及土方平衡工作管控。

以上施工工作内容,需综合考虑在报价当中,后期无论因何种原因影响施工,将不再补偿或新增相关损失及任何费用。

6.2 土石方工程施工条件:

(1)供应商应有正规土石方卸场,并告知卸场具体位置,保证出土顺畅,后期无论因何种原因影响施工,将不再因运距补偿或新增相关损失及任何费用。

(2)供应商应充分评估风险后进行报价,无论因何种原因影响施工,导致延期、停工、窝工、降效和增加特殊施工措施等采购人均不另行补偿相关损失及任何费用。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特点及工期因素,科学配备机械、人力,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并注意项目地块上及其周边的排水明渠、管线建构筑物的保护,因施工原因造成项目地块上及其周边的排水明渠、管线等设施的损坏或上游农作物被淹,由成交人出资修复并承担相关损失费用(若由采购人修复并承担其损失费用的,则其费用从供应商工程款中扣除)。

(4)本工程范围内所有风险由供应商踏勘现场后自行评估,请供应商按上述条件并充分考虑一切风险后,其相关费用在响应报价中综合考虑报价,施工时采购人不另行补偿相关费用。

(5)为避免冬雨季影响,要求满铺路基箱板保障车辆出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缴纳社保证明资料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已经在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平台上注册;

2.注册资本不低于400万元(含400万元);

3.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优秀的服务能力(提供2年财务报表);

4.具有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增值税专票税率为9%);

5.近三年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

6.提供近3年承担过1个类似业绩。要求:150万以上的业绩,具有与本招标所描述相应的供货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8、投标人无潜在劳动争议、经济纠纷风险和不良行为记录。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请于 2024 年4月17日14:00在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签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时间以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平台为准)

2、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文件,不收取费用。

四、响应报价

4.1采购控制总价:2924390.35元,含9%增值税其中挖综合土石方外弃包干单价上限 95 元/m3,场内土方平衡包干单价上限 15 元/m3,西南方向边坡土方场内土方平衡包干单价上限 15元/m3。

1)以上响应报价均包含如下工作内容:

a)包含了完成采购范围内工作和上述第工作要求载明的所有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土方工程测量、施工期间雨水及地下水的合规排除;施工临时便道机械进退场费用、施工水电费(包括夜间施工照明费用)、抽水台班费、建筑垃圾处置费及因使用新型绿色环保渣土车所增加的费用、施工及弃土场地内及其间的临时施工便道费用、可能产生的倒运(回填土、挖土及弃土过程中)费用、环保措施费(自备前期土方雾泡机、洒水除尘,裸露土方覆盖(除施工完成已移交总包的范围外,现场所有裸露土方均由乙方单位负责),规费【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障费(或称为建安劳保费或社会保险费或社会保障金或养老保险金等)、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保险费、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费(按项目所在地政府文件规定取舍)、排污费、环保噪音费、节能检测费用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赶工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工程所需的测量费用、土方施工范围内绿化的移栽、清理及涉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费用、渣土外运政府收费、不可预见性风险费、工程意外险、各种施工风险、考虑机械爬坡降效因素及政策、汇率、人工费或市场原材料的价格涨跌风险等以及虽未提及但供应商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等其他一切费用。

b)以上响应报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因任何因素变化(含政策因素、包括现场实际土石比与地勘数据有出入)而调整单价。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响应文件存在不平衡的报价清单进行调整平衡,供应商无条件配合。

2)土方工程量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计量;土质须经采购人书面认可、按经双方现场测量确认的现状图和完工后的竣工图办理结算。

3)施工前,须提交专项施工方案报采购人,按经审批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4)合同增值税税率为9%(增值税专用发票),综合单价已综合考虑下述因素及其对履行成本、费用、税金和时间的影响:(1)项目现场和项目周边的状况、环境与限制;(2)现场的地质、水文与气候特点;(3)施工及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所需的工作、人力、机械、材料、设备、爆破等;(4)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存放、保管及检测;(5)进出现场的手段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与办公条件;(6)可能受到的来自现场其它承包人的各种影响及所需要的相互配合;(7)施工范围内农作物(含其补偿费用)、植被和附着物及腐植土等的清除及外弃;(8)与城管、公安、渣土、环卫、园林护坡、环保等政府部门的关系处理及项目周边关系和地方关系处理的费用;(9)外运土方卸土场费用;(10)挖土方地点及最后放置挖出土方地点之多次搬运;(11)要考虑政府对新型渣土车的要求。(12)无论是否具备施工许可证,成交人要负责开工条件审查,综合单价不调整。(13)土方回填的取土地点,土质需经采购人认可。(14)道路开口费及相关协调费。(15)施工期间配合基坑支护专业施工单位期间的所有费用以及配合红线放点与和土方测量费用。(16)项目地块上及其周边的相邻单位或个人等关系协调并承担其费用、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含村委、社区)关系协调并承担其费用。(17)地块内原有砼地面和遗留砼构筑物等的破除外运费用。(18)地块内遗留的坟墓迁移处理费用。(19)项目土方平衡方案编制及土方平衡工作管控费用。

2、报价方式:报响应总价和包干单价,响应总价和包干单价报价如超过采购控制价,由评审委员会评定后按废标处理。

五、谈判文件澄清及答疑

供应商若对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4419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以邮件形式发送至402917120@qq.com,否则视为对谈判文件无疑问。

六、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2、响应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09时00分

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以下响应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湖南省装配式建筑重点实验室暨省检总部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响应保证金”,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如备注的内容与本项目名称不一致的将导致响应保证金无法退还,后果自负)。

账户名: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沙市芙蓉支行

号:605479554454

响应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的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响应文件;

(2)响应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5)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响应文件的递交

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4241000分(具体以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平台发布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编制投标文件,根据投标电子商务平台程序,完成网上电子投标和清单报价。

线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4241000需提交纸质版本投标文件一正一副至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5楼会议室进行现场开标(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国际研创中心9栋)。

2、投标文件的递交均需投标人持本单位账号登录湖南建投集团集中

采购履约平台进行线上操作,完成电子投标。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人联系人:喻婷

3、联系电话:13467633936

九、附件:

1、湖南省装配式建筑重点实验室暨省检总部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控制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

除税单价(元/m³)

含税单价(元/m³)(9%)

含税合价(元)

备注

1

挖综合土方外弃

1、土质类别:综合各类土质,包括不限于淤泥、粘土、页岩杂填土、建渣(含砖砌体,砼及钢筋砼)、石方、遗留建筑垃极、植被(含大树、乔木、灌木)、附着物等外运,运距综合考虑; 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进出场、挖(抽)淤泥、运、卸、平整、空回、场地内外通行道路建设及维护、清洁,人工捡底及死角开挖、渣土场费用; 3、含土方裸土覆盖、土方开挖抽水、排水、临时道路的修建及清洗;
4、开挖方式(含使用钩机作业)及深度综合考虑;
5、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其他相关工作内容和包含的其他相关费用。
6、原地貌标高数据以招标文件的附件为准,不再做调整,未经允许,超挖部分应采用设计或监理要求的材料进行回填,相应费用乙方自理,并且超挖部分不予结算。

按天然密实挖方体积计算

29041.61





2

场内土方平衡

1、土质类别:综合各类土质,包括不限于粘土、页岩杂填土、建渣(含砖翻体,砼及钢筋砼)、石方等:
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进出场、挖(抽)淤泥、装、运、卸、平整、空回、堆放或自然碾压、场地内外通行道路建设及维护、清洁、人工捡底及清理死角;
3、场内(含场外500米以内区域)运输运距、开挖方式(含使用钩机作业)及深度综合考虑; 4、满足压实度要求;
5、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其他相关工作内容和包含的其他相关费用。

按天然密实度土方体积计算

6190.88





3

西南方向边坡土方场内土方平衡

1、土质类别:综合各类土质,包括不限于粘土、页岩杂填土、建渣(含砖翻体,砼及钢筋砼)、石方等:
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进出场、挖(抽)淤泥、装、运、卸、平整、空回、堆放或自然碾压、场地内外通行道路建设及维护、清洁、人工捡底及清理死角;
3、场内(含场外500米以内区域)运输运距、开挖方式(含使用钩机作业)及深度综合考虑; 4、满足压实度要求;
5、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其他相关工作内容和包含的其他相关费用。

按天然密实度土方体积计算

4838.28







总价





2924390.35


备注:1、以上含税综合单价均包含如下工作内容:
(1)含税综合单价包括了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土方工程测量、施工期间防洪排涝明渠雨水及地下水的排除、施工临时便道的施工及养护,办理相关的手续费、并配合基施工期间配合基坑支护专业施工单位期间的所有费用以及配合红线放点与和土方测量费用。以及包括机械进退场费用、施工水电费(包括夜间施工照明费用)、抽水台班费、建筑垃圾处置费及因使用新型绿色环保渣土车所增加的费用、施工及弃土场地内及其间的临时施工便道费用、可能产生的倒运(回填土、挖土及弃土过程中)费用、环保措施费(自备前期临时雾泡机、洒水除尘,裸露土方覆盖(除总包外,现场所有裸露土方均由承包人负责),规费【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障费(或称为建安劳保费或社会保险费或社会保障金或养老保险金等)、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保险费、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费(按项目所在地政府文件规定取舍)、排污费、环保噪音费、节能检测费用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赶工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工程所需的测量费用、土方施工范围内市政绿化的移栽、清理及涉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费用、渣土外运政府收费、不可预见性风险费、工程意外险、各种施工风险、考虑机械爬坡降效因素及政策、汇率、人工费或市场原材料的价格涨跌风险等以及虽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一切费用等、包含且不限于办证、城管、交警、含卸土场征用费、渣土处置费包括渣土办证费,渣土消纳费,消纳场的清理、场地平整及场地占用费等所有费用、含代发包人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发包人仅提供相关报批手续所需资料)并承担其费用。
(2)该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因任何因素变化(包括现场实际土石比与地勘数据有出入)而调整单价;
2、土方工程量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计量;测量方格网采用5m*5m,按经双方现场测量确认的现状图和完工后的竣工图办理结算;
3、现场施工须满足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绿色施工、文明施工、蓝天保卫战等方面的要求;
4、施工前,须提交专项施工方案报发包人,按经审批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5、工程量的计算由双方共同测量现场原始地貌取得土方原始标高及坐标数据,挖方工程量计算至采购人指定范围及标高,如超挖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及损失。回填方工程量计算至发包人指定的标高及范围,承包人保证分层回填压实后达到发包人指定的范围及标高,如低于指定标高,继续回填压实直至到达标高及密实度,如超过指定标高,则无偿将超过标高的土方开挖外运;
6、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其他相关工作内容和包含的其他相关费用。
7、项目地块上及其周边的相邻单位或个人等关系协调并承担其费用、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含村委、社区)关系协调并承担其费用。该综合单价综合考虑砼及钢筋砼路面、老旧基础等破除及挖除树根等相关费用。


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1

招标信息

1.1

采购人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国际研创中心9栋

人:喻婷

13467633936

1.2

招标名称

湖南省装配式建筑重点实验室暨省检总部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

1.3

建设地点

项目地点湘江新区岳麓高新区益湘斯德尔以东、玉麟路以西、莲坪大道以北、紫苑路以南区域内

1.4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5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6

招标需求量

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表

1.7

品牌要求

1.8

招标最高限价

¥2924390.35 元(大写:贰佰玖拾贰万肆仟叁佰玖拾元叁角伍分)(暂估价,固定单价方式)

1.9

二次报价要求

次报价

1.10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1

现场考察

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

1.12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信誉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缴纳社保证明资料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已经在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平台上注册;

2.注册资本不低于400 万元(含400 万元);

3.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优秀的服务能力(提供2 年财务报表);

4.具有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增值税专票税率为9%);

5.近三年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

6.提供近3 年承担过1 个类似业绩。要求:150万以上的业绩 ,具有与本招标所描述相应的供货能力。

2

合同要素

2.1

合同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为 35日历天,暂定为2024425日起至 20246月1日止,如因为实际情况需要更改进场日期,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2

施工地点

施工地点:湘江新区岳麓高新区益湘斯德尔以东、玉麟路以西莲坪大道以北、紫苑路以南区域内。

2.3

质量要求

1、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工程需满足《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2.4

变更

1、变更单价确认:本合同已有单价的按原单价执行,合同中无单价的项目参照类似项目单价执行,即无单价也无类似项目单价参考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2、变更工程量确认:按乙方实际完成甲方书面发出的变更通知范围内的、经甲方验收确认的合格工程数量计量。

2.5

验收要求

详见合同条款第十施工验收

2.6

结算方式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对乙方完成的工程数量办理最终结算。无论采用何种支付方式,乙方知悉并同意:本工程所有进度付款均已包含农民工全额工资。本工程所有款项均来源于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若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对乙方的拨款也相应延迟,且不计取垫资利息,本合同款项支付时间及支付比例均受制于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故本合同每次付款比例均不超过建设单位当期支付给甲方的付款比例,付款时间为建设单位支付甲方款项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乙方不按期对审结算并办理完结算手续,甲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

2.7

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条款第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3

招、投标要求

3.1

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请于 2024 年4月17 日14:00在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签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时间以湖南建投集中采购履约平台为准)

2、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文件,不收取费用。

3.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3.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封面及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2、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须本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

3.4

封套上写明

接收投标书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国际研创中心9栋

招标人名称: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投标文件

2024 4 24 10 00 (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3.5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 4 24 10 00 (北京时间)

3.6

递交投标的要求

1、同时进行线上和线下投标文件的递交:线上递交投标文件地址为“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平台(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线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格式:PDF格式(按要求签字盖章扫描件);线下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国际研创中心9栋线下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或未按规定格式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提交投标文件(但不参与开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对每一种物资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5、投标人最低报价仅是中标条件之一,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6、投标书应采用招标人招标内容中确定的计量单位。

7、线上和线下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保持一致。

3.7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5 天前。

投标人的提问方式:书面提问,应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 方式发至招标人邮箱:402917120@qq.com

3.8

招标人澄清疑问或异议的时间和发布方式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4 日前。

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

3.9

是否退还投标申请文件

3.10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90 个日历日。

3.11

评标小组的组成

招标人确定

3.12

评标办法及程序

评标办法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合理低价法 评标。

1.合理低价法

1.1评标办法:评标小组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之后评标小组对投标人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进行合理性评审,对投标报价部分进行计算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招标人可确认二次报价洽商环节,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

1.2初步评审即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评标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

1.3详细评审:评标小组对投标人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进行合格性评审,对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部分的详细评审。

2.综合评分法

2.1评标办法:评标小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标准,对投标人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报价进行评分,再依据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评标小组可协商谈判确定中标候选人。

2.2初步评审即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评标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

2.3详细评审分为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报价三部分评审,最后汇总投标人综合得分。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部分的详细评审占最终评分权重比例的( )%,施工组织设计部分的详细评审占最终评分权重比例的( )%,投标报价部分的详细评审占最终评分权重比例的( )%。

3.商务报价评审算法规则:

(1)已通过合格性评审且投标报价低于B0的投标单位的报

价记为 A1、A2、A3……、AN;将各投标单位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将报价最小值为:A0。

最终基准价 A= A0,即最终基准价为所有报价的最小值。

(2)按照报价偏差值最接近最终基准价的原则进行打分,即:报价最小值投标人为 100分,在此基础上各投标人报价得分根据投标报价偏差值百分比计算公式:(Ai-A)/A*100%计算偏差百分比,偏差百分比每增加 1%则投标人报价得分减 1分。(说明:Ai指通过了合格性评审的投标单位的报价A1、A2、A3……、AN。)

(3)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 2位(百分比亦然),小数点后第 3位采取 4舍 5入。

(4)招标控制价记为 B0,从招标文件中取值。

3.13

中标公示

1、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需求、评标结果及二次报价洽商结果确定中标人。

2、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中标,也无义务主动向投标人解释或否决任何投标的原因。

3、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通过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平台”公示,公示期为3自然日。公示期满后,无人提出异议,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3.14

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15 工作日内完成专业分包合同签订。

3.15

废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互相串通投标、围标、排挤其他投标人,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

2、以他人名义投标。

3、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4、向招标人或评标专家小组人员行贿。

5、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

6、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7、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承诺书。

8、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及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线上及线下投标文件递交。

9、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0、主要内容、格式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

11、未按密封要求签字盖章。

12、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隐瞒误导招标单位。

13、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的。

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约定与合同匹配)

4.1

监督

本项目资格审查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依规实施的监督。

4.2

其他要求

1、招标文件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

2、本次招标,如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严重偏离市场行情,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或采取议标,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时,应进行检查,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招标人澄清或处理。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4、投标人应对该项目所有事项予以保密。

5、投标人应全额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投标申请文件格式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一、投标承诺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报价书

五、投标企业基本情况

六、投标保证金收据

七、投标廉政承诺书


一、投标承诺书

致:

根据贵方对招标的投标邀请书,我方现正式授权的下列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我方投标所报价格按时、保质完成招标方委托的各项工作。

1.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我方已全部理解上述文件中所有条款,不存有含糊不清或不理解之问题。

3.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已全部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4.我方同意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签订采购协议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文件。

5.如果招标方有要求,我方同意进一步提供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投标人代表签名:

章:

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人: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名: 别:

龄: 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报价书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收到了贵司的招标文件”,我们决定参加该专业分包项目招标活动,我司承诺以下报价为我司唯一报价: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

除税单价

含税单价(元)(9%)

含税合价(元)(

备注

1

挖综合土方外弃

1、土质类别:综合各类土质,包括不限于淤泥、粘土、页岩杂填土、建渣(含砖砌体,砼及钢筋砼)、石方、遗留建筑垃极、植被(含大树、乔木、灌木)、附着物等外运,运距综合考虑; 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进出场、挖(抽)淤泥、运、卸、平整、空回、场地内外通行道路建设及维护、清洁,人工捡底及死角开挖、渣土场费用; 3、含土方裸土覆盖、土方开挖抽水、排水、临时道路的修建及清洗;
4、开挖方式(含使用钩机作业)及深度综合考虑;
5、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其他相关工作内容和包含的其他相关费用。
6、原地貌标高数据以招标文件的附件为准,不再做调整,未经允许,超挖部分应采用设计或监理要求的材料进行回填,相应费用乙方自理,并且超挖部分不予结算。

/m³

按天然密实挖方体积计算

29041.61





2

场内土方平衡

1、土质类别:综合各类土质,包括不限于粘土、页岩杂填土、建渣(含砖翻体,砼及钢筋砼)、石方等:
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进出场、挖(抽)淤泥、装、运、卸、平整、空回、堆放或自然碾压、场地内外通行道路建设及维护、清洁、人工捡底及清理死角;
3、场内(含场外500米以内区域)运输运距、开挖方式(含使用钩机作业)及深度综合考虑; 4、满足压实度要求;
5、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其他相关工作内容和包含的其他相关费用。

/m³

按天然密实度土方体积计算

6190.88





3

西南方向边坡土方场内土方平衡

1、土质类别:综合各类土质,包括不限于粘土、页岩杂填土、建渣(含砖翻体,砼及钢筋砼)、石方等:
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进出场、挖(抽)淤泥、装、运、卸、平整、空回、堆放或自然碾压、场地内外通行道路建设及维护、清洁、人工捡底及清理死角;
3、场内(含场外500米以内区域)运输运距、开挖方式(含使用钩机作业)及深度综合考虑; 4、满足压实度要求;
5、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其他相关工作内容和包含的其他相关费用。

/m³

按天然密实度土方体积计算

4838.28







总价






2924390.35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投标企业基本情况

1、名称及概况

投标人名称


公司注册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成立或注册日期


注册资本(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近期资产负载表(截止到 年 月 日)

固定资产


长期负责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3、经营范围


4、近年营业额

年度

营业额





5、近年主要项目的名称地址(可另附页)

销售项目名称

1、

2、

3、

6、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

7、以上资料请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投标保证金收据



七、投标廉政承诺书

为规范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行为,保证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双方承诺如下:

第一条投标人承诺

1.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1.2不向招标人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招标人安排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招标人;不为招标人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1.3不单人约见招标人工作人员;不到招标人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1.4不向招标人工作人员电话询问评标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

1.5 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个人向招标人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1.6 不诋毁招投标任何一方的名誉,不传播与招标投标工作有关的言论与信息。

第二条监督及责任

2.1 招标人、投标人双方自觉接受监督。

2.2如发现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双方均可向招标人监察部门举报;招标人监察部门将根据规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2.3 招标人监察部门有权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2.4如投标人违反本协议约定,招标人有权视情节给予处罚,包括取消投标资格、宣布中标无效、停止其参加招标人项目投标资格1-3年等。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年月日

土石方专业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承包人: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总承包工程的湖南省装配式建筑重点实验室暨省检总部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湖南省装配式建筑重点实验室暨省检总部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

2.分包工程地点:湘江新区岳麓高新区益湘斯德尔以东、玉麟路以西、莲坪大道以北、紫苑路以南区域内

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的土石方专业工程施工,具体包含但不限于配合红线放点、施工作业区降水排水、土石方场内转运回填、土石方外运、土方回填所有相关报批手续办理【含乙方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甲方仅提供相关报批手续所需资料)并承担其费用】、项目地块上及其周边的相邻单位或个人等关系协调并承担其费用、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关系协调并承担其费用等包含的工作内容

土石方挖运:包含场地平整及外运与基坑土石方挖(内、外)运,基坑土石方挖运指设计正负零标高开挖至基坑底或发包人指定开挖标高,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土石方的开挖、装、运、卸、推平、修边坡及底,包括将开挖的土石方从施工场地内运至发包人指定的场内地点或承包人选择的场外地点进行堆放,必须为政府允许的正规卸土场所;相关土石方施工、爆破手续及许可证的办理及费用;从施工现场清除一切垃圾、树木、草根、障碍物等因土方外运导致施工现场、周边及沿途道路的环境污染而产生的清理;工程测量、施工期间雨水及地下水的排除、施工临时便道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维持施工期间边坡的稳定等;地方关系协调并承担相应费用。

除发包人现场指定部位需回填、指定部位需内运外,所有开挖土方必须外运至承包人自行选择的场外卸土场所,场内禁止任何形式堆弃土。

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施工范围提出变更,乙方要无条件接受并保持合同单价不变,且不得以此为由停工、闹事,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没有及时按进度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甲方有权单方面派第三方实施,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只需凭照片或相关人员证明签字,无需乙方签字的情况下,从乙方的当月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5.承包方式:包含但不仅限于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冬雨季、夜间、特殊地区、行车干扰工程的施工增加费、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土方外运的道路清理费、施工环保费、生产和生活临时(临建)设施费、生产和生活水电费、施工人员设备进退场费、临时用地费、前期施工准备费(如施工场地平整费、辅助便道的维修费等)、专家论证、配合协调费(另外平行发包、甲方指定分包、甲控乙供材料)、卸土费、扰民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社会保险费、公积金、高温防寒费以及管理费(含人员进出场交通费及特殊情况政策性的补贴)、规费、利润和税金等一切费用。合同单价中未列项目双方均认为已包括在其相关计价项目之内,除此之外,甲方概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第二条 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含税价),小写:元;其中增值税税率为【9%,税款元,不含税价

以上合同价包含如下内容:

a)包含道路开口(具体以采购人指定位置为准)涉及的破绿、破市政道路等补偿费用;工程测量、施工期间雨水及地下水的合规排出;施工临时便道的施工及养护,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维持施工期间边坡的稳定等。以及包括机械进退场费用、施工水电费(包括夜间施工照明费用)、建筑垃圾处置费及因使用新型绿色环保渣土车所增加的费用、施工及弃土场地内及其间的临时施工便道费用、可能产生的倒运(回填土、挖土及弃土过程中)费用、配合蓝天保卫战等政府相关行动的费用、环保措施费(自备施工前期的临时雾炮机、洒水除尘,裸露土方覆盖,绿色施工,场内自用道路修葺及场外道路清扫工作;规费【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障费(或称为建安劳保费或社会保险费或社会保障金或养老保险金等)、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保险费、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费(按项目所在地政府文件规定取舍)、排污费、环保噪音费、节能检测费用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赶工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工程所需的测量费用、土方施工范围内市政绿化的移栽、清理及涉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费用、渣土外运政府收费、不可预见性风险费、工程意外险、各种施工风险、考虑机械爬坡降效因素及政策、汇率、人工费或市场原材料的价格涨跌风险等以及虽未提及但供应商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一切费用等。

b)以上响应报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因任何因素变化(含政策因素、包括现场实际土石比与地勘数据有出入)而调整单价。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响应文件存在不平衡的报价清单进行调整平衡,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

c)该综合单价已综合考虑水泥路面、老旧基础以及地表植被破除、外运弃置。

2.2本合同采取固定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零星工程采取按实结算的计价方式。

2.2.1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明细详见附件一。

A.本工程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了为完成合同中所规定完成承包范围所发生的所有一切费用被认为承包人依据发包人所能提供的资料结合承包人本身的技术水平、施工经验且满足施工规范及相关技术要求在进行现场踏勘后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因素和风险而确定报出的固定单价;

B.结算工程量乘以合同中该项的固定综合单价,即为该项价款,各项价款之和即为该工程的结算价款;

C.工程量的确定:土石方工程量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计量,土质须经发包人书面认可、按经双方现场测量确认的现状图和完工后的竣工图、以及经甲方确定的变更洽商计算工程量。

2.2.2乙方对本工程的一切施工图纸、技术说明、合约文件、技术规范及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以至地下情况已详细研究并完全明了,并到工地实地察看,乙方已完全接受合同价格。

2.2.3 在乙方签署合同文件时,乙方应被认为已对现场的相关条件及市场材料价格进行了周详的了解和考查,并已充分掌握了下述因素及其对合同履行成本、费用、税金和时间的影响:

(1)现场的状况、环境与限制;

(2)现场的地质、水文与气候特点;

(3)施工及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所需的工作、人力、机械、材料、设备;

(4)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存放、保管及检测;

(5)进出现场的手段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与办公条件;

(6)可能受到的来自现场其它承包人的各种影响及所需要的相互配合;

(7)机械配合村民迁坟、杆线迁移等工作;

(8)与城管、公安、渣土、环卫、园林护坡、环保等政府部门的关系处理及项目周边关系和地方关系处理的费用;

(9)外运土石方卸土场费用;

(10)挖土方地点及最后放置挖出土方地点之多次搬运;

(11)要考虑政府对新型渣土车的要求。

(12)无论是否具备施工许可证,承包人要负责开工条件审查,综合单价不调整。

(13)土方回填的取土地点,土质需经发包人认可。

(14)风化岩等问题需考虑在综合报价内。

(15)对合同履行有影响或起作用的其它各种可能的按规定属于承包人承担的风险

2.3合同外工程签证:计日工单价如下表。(计日工为含税价,含管理费及工伤保险)

工种

单价(元/工日)

工种

单价(元/工日)

技术工

260

普工

180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工作,乙方应每天提交以下报表送甲方审查,并提交以下相关信息资料: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专业、工种和耗用工时;

(3)其他有关资料和凭证。

合同承包范围、承包内容或单价等实质性条款发生变更,需签订补充协议,若无补充协议,则资金不予支付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35日历天,从日起至日止,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发出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延期损失赔偿费及限额约定

2.1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造价千分之【5】的违约金,延误工期累计超过【30天】的,乙方应承担合同造价百分之【 5】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 甲方每月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他施工班组进行施工,并按每人【400】元/工日在乙方结算中予以扣除。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两次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乙方所完成验收合格工程量的【85%结算,其余【15%作为乙方对甲方所造成工期延误的赔偿,如果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按甲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3.工期可顺延的情况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经甲方认可后工期顺延。

(2)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的,经甲方与建设单位方共同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4.甲方有权利对工期进行合理的调整,乙方必须配合,且不得因此向甲方要求补偿和索赔

5.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单位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1、承包人应严格遵照图纸及规范完成工程施工,其施工质量应符合规范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基坑土方挖填标高,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技术方案执行。

2、本工程的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3、施工现场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承包人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法规与规范,认真依照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一切事故隐患。注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保护环境。现场所有出场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并采用标准渣土车运输。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必须随时接受工程师或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于工程师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承包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予以落实。承包人因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整改而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且此种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影响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5、从承包人接收现场直至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人管理,除非承包人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期间现场内所发生的使工程本身及现场内外的相邻工程、材料、设备、人员等遭受损失或伤亡的各类事故,全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修复与赔偿费用由承包人独自承担。其他人对前述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承包人可在修复工程或对受损失方进行赔偿后,依法向责任人追偿。

6、在施工准备、施工及维修质量缺陷的全过程中,承包人应:

(1)全面负责现场人员的安全,并使现场(只要这些现场已由承包人控制)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尚未由发包人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对人身造成危害。

(2)为保护工程或为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和方便,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或根据发包人、工程师及政府部门的要求。

(3)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避免因施工而引起的污染、噪音或其它原因造成对公众或公众财产的伤害或干扰。

第五条 材料供应、机械租赁和试验检测

本合同无材料设备采购及设备租赁。

第六条 安全文明、环保施工

()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合甲方做好进场及日常安全工作。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治安管理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乙方应有周密的安全施工方案和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机械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交底,在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开始前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4.乙方班组施工动火作业必须提前向现场消防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乙方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伤亡或造成他方人员伤亡或对项目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按本工程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若发生死亡或者重伤事故的,乙方另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或者承担100000/死亡一人次、20000/重伤一人次的违约金。

6.发生人身伤亡等安全生产事故,乙方必须及时组织抢救及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甲方,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20000】元/次。

7.乙方须按照甲方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内容。

()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承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2.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用人工费用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3.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

4.甲方根据制定的《现场文明施工综合考评办法》每月对乙方进行考评,如乙方未达到考评要求,承担【1000】元/次的违约金,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者,按本工程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或一次性按【5000】元/次扣除文明施工费,必要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提供有关文件资料提供施工图【1份,负责提供乙方施工场地、生活场地、提供工程及生活用水电,费用分摊按

2.甲方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质量验收、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变更签证和其他事宜,但无权对于变更工期、工程量、合同价款、结算等重大事项进行签证。

3.负责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乙方的工程结算,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如建设单位不能及时付款,则甲方可相应延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聚众闹事和停止施工。

4.监督乙方是否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和自购材料、设备租赁等费用。如甲方当次结算时发现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下次结算的工程款。当乙方因未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材料、租赁设备等费用而发生纠纷时,甲方有权代为支付,该费用从乙方已完成的结算款中扣除。

5.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若乙方拒不执行,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本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若乙方完成工作不符合甲方要求,甲认为乙无力完成分包工程,则甲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6.甲方有权根据相关分包分供管理办法对乙方定期进行履约情况考核,考评合格方能支付工程款。

7.甲方应实施专业分包开工条件审查制度,对本专业分包的乙方投入的人、材、机及相关资源进行核查,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限期整改后方可进场开工,损失工期由乙方承担,限期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重新发起招标流程。

8.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二)乙方:

1.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确保本工程施工的质量、工期、安全等,满足本合同的要求。

2.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

3.担任本工程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满足建设单位、监理的要求,乙方应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同时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应满足建设单位、监理和工程进度的要求。

4.乙方指派【】为工地负责人,需持有与工程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合同履行。乙方工地负责人若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必须向甲方相关负责人请假,得到批准并委托施工现场的代班负责人后才能离开工地。乙方实际工地负责人每月请假最多不超过【5 】天,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免除违约责任,否则视为违约,乙方须按照【100】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乙方工地负责人或相关管理人员不在施工现场,造成上级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罚款,并按照【100】元/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及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要求组织施工。如造成了质量、安全等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6.对本合同专业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年龄不得未满18周岁,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5周岁,且身体健康没有疾病,如果隐瞒不报发生疾病,甲方概不负责,所有进场施工工人需提供健康证明。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7.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前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当发生损坏或遗失时,须在第一时间报甲方项目部并协同项目部追查原因,经甲方项目部认定损失及责任方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各责任方担负不同的赔付责任。

8.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场清,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

9.乙方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负责将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垃圾撤离甲方工地;逾期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乙方退场,所发生费用(包括甲方垫付的工人工资等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关。

10.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图纸交底;按甲方认可的正式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11.甲方将提供的设计图纸发给乙方,乙方负责深化设计,乙方要确保深化设计技术可行,并经过/审图同意并盖章认可。

1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确保工程验收合格。

13.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和样品施工,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接受甲方监督,遵守施工现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甲方损失外,每发现一次乙方须赔付甲方违约金20000元。

14.乙方不得执行直接从建设单位或工程师处收到的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如乙方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将变更指令交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15.甲方若要求乙方就总包合同工程结算事宜与工程监理、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审查单位共同核实时,不论与乙方的结算价格是否直接相关,乙方均须按甲方的要求予以配合。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结算中未能获得相应价款的,乙方在本合同中相应价款的结算不得计取。

16.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实名制民工工资发放。乙方应在劳务施工作业人员入场前,须向项目部提交《农民工花名册》、有效期6个月内的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包含职业病)、特种作业人员须提交证书原件,对劳务工人校验身份证、录入生物识别信息、银行卡账号等由项目部劳资专管员核查。劳务工人的工资发放形式,湖南省内项目通过湘匠通平台发放。

17.乙方在劳务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与每位劳务施工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确保个税全员申报,甲方不再承担乙方所发生的个税成本,并在合同中约定“工资内含社会保险费用”;如劳务人员自愿放弃在企业所在地社保局缴纳社会保险,可建议其向户口所在地缴纳并向乙方所在劳务公司递交缴纳证明;如既不愿意在企业所在地缴纳也不愿意在户口所在地缴纳,则今后发生有关社会保险争议事宜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18.甲方提供工人生活场地,场地所有设施请务必爱惜,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工人宿舍每间每月用电量限额30度,超额部分由乙方承担,根据电表度数按月从工程款中扣除。

19.乙方对已进场的材料和设备承担保卫责任,须自聘专职或兼职人员对材料和设备进行保管,并承担材料和设备丢失与盗损的责任。

20.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一)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不支付,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支付,比例为分包合同暂定总价的/%;预付款扣回方式为:/

(二)结算周期

1.本工程实行按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结算。

2.在每次结算前甲方组织有关人员以及乙方人员进行现场收方并填写收方记录,参与收方的全体人员应签字确认。根据收方记录和收方单甲方商务成控人员编制《工程结算单》,财务人员依据各部门提交的扣款依据扣除相关费用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最后经乙方有权限的结算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报甲方审批。

3.经双方有权限的人员签字盖章确认的签证单和结算表是进行结算的依据;甲方授权施工现场签证负责人为;结算负责人为

。未经甲方授权人员确认的结算资料不能作为主张工程款的依据。

4.甲方在每次结算时由物资、机械部门扣除当期发生的材料及机械租赁等其他费用;同时根据项目需要扣除质量保证金%、劳动竞赛奖%、安全风险金%等。若在质量保修期内,不出现安全、质量及其他纠纷,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且项目业主返还甲方质保金后60日内支付给乙方(不计息)。劳动竞赛奖按照每(同结算周期)评比情况进行集中统一奖励,余额不予返还。安全风险金待工程竣工后视其安全情况予以返还,不计利息。

5.全部工作完成并验收合格,经甲方认可后【 30个 】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工程款的最终结算。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 30个 】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确认结算资料后【 30 个】工作日内编制“内部价款结算单”,扣除乙方罚款、违约金、超用甲方材料款等应扣款额后进行最终结算。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参加施工人员工资由乙方委托甲方代发(乙方自行代扣代缴代发人员个人所得税,甲方代发的是已经扣缴个税后的工资)。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施工人员工资名册报甲方备案。甲方在每次结算时扣除%作为农民工工资专项资金,存入甲方设立的专项账户,合同终止后,除甲方代为拨付的民工工资以外,其余为乙方所有。乙方报送的施工人员工资名册应与人员进场备案名单一致,若出现虚构人员、虚增工资情形,应按违约责任条款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甲方对乙方的收方结算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时随时进行修正,乙方必须接受。

8.乙方办理收方、领料、结算、补充协议签字盖章的人员必须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甲方只对在甲方备案留底的乙方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授权代理人办理工程结算。

(三)付款周期

双方同意以下列第1种方式作为付款周期。

付款周期同结算周期

具体付款节点及比例如下:

③其他方式

(四)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先施工后付款。甲方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

(1)土方开挖全部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70%支付工程款

(2)地下室基坑回填完毕并通过甲方的内部验收后,提交完整土方工程的竣工资料,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的90%支付工程款。

(3)土方回填完成后并通过甲方整体竣工验收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尾款

2.支付方式:甲方以银行转账/商业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以上任意一种支付方式。

3.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R一般计税方法 □ 简易计税方法。应税行为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9% 。

4.甲方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发票备注栏注明信息:

5.乙方收款账户基本信息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如需变更账号,需提前7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如乙方随意改变账户,甲方将拒付款项,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可随时监督乙方本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否则给予罚款或暂停工程款的支付。乙方不及时支付本工程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而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和施工时,甲方有权代其支付,乙方必须配合并服从。

7.本工程所有款项均来源于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付款时间为建设单位支付甲方款项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本合同每次付款比例均不超过建设单位当期支付给甲方的付款比例。如双方就甲方当期应付款项进行结算后,甲方未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进度款的,则甲方无支付义务,甲方应依据与建设单位的合同约定,积极主张工程价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建设单位发送工作联系函、律师函、组织召开会议、提起诉讼等。基于合作原因,甲方难以提请诉讼仲裁时,由乙方行使代位权,甲方予以配合。(本条款双方进行了充分协商,乙方已对其作了全面准确的理解不存在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的情况)

(五)工程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额度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款(不含税)的【 2%或【 8】万元履约保证金。其中进度保证金【 3】万元、质量保证金【 3】万元、安全保证金【 2】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2.履约保证金的缴纳、退还办法采用第【 2】方式确认:

(1)乙方以现金保证金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至甲方公司唯一账户:收款人、开户行及账户信息: ;待乙方无违约情形且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2)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第一次工程款项中由甲方代扣其履约保证金;待乙方无违约情形且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办理完内部完工结算后同最近一批进度款一并支付。

变更

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3 】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无条件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工程施工。

2.甲方施工变更原因导致乙方需要返工的,所产生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

3.变更数量和价款确定方式:

(1)变更单价确认:本合同已有单价的按原单价执行,合同中无单价的项目参照类似项目单价执行,即无单价也无类似项目单价参考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2)变更工程量确认:按乙方实际完成甲方书面发出的变更通知范围内的、经甲方验收确认的合格工程数量计量。

第十条 索赔

(一)甲方根据总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予以积极配合,保存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甲方能遵守总包合同条件进行索赔。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遇到不利的外部条件,属于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通过甲方向发包人索赔。甲方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协助乙方向发包人主张追回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甲方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乙方。甲方不对乙方向发包人索赔不成功承担任何责任。

(三)甲方未按约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存在过失,造成工期延误、使乙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在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充分、有效的证据情况下,应依以下程序、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索赔意向通知,未在规定期限提出的,视为放弃索赔;

2.发生索赔意向通知后7天内,向甲方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充经济损失的书面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未在规定期限提出的,视为放弃索赔;

3.甲方在收到对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是否同意索赔的答复;

4.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乙方应当阶段性地向甲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14天内,向甲方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视为放弃索赔。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条第3项规定相同。

(四)甲方认可乙方索赔的,按照本合同最终结算、支付条款约定,待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经质监站验收合格且项目业主支付对应款项后60日内统一向乙方结算支付,工期根据乙方索赔报告做相应调整。

(五)甲乙双方对索赔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第十 施工验收

1.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并配合甲方报建设单位、监理现场代表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合格后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可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工合格工程量按【85%结算,剩余部分作为向甲方支付的解约违约金,并限期15天内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11.3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整理好资料并将验收备案技术资料与甲方进行移交,确保验收备案文件及时、准确、齐全、真实。

第十 质量保证

1.双方协定质量保证期为60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证书的当天算起。

2.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负责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缺陷的修复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如若乙方不能按时修复,甲方可以另行选择施工队伍进行修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直接从乙方工程结算金额中扣除。

第十 违约责任

(一)甲方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应比照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按欠付款项总额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同意给予甲方个月付款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不计付款违约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乙方应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

2.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承担相应责任(除不可抗力情况外。)

(二)乙方:

1.乙方务必确保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所有的工作量,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能力完成或将工程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支付甲方合同总价(不含税)【5%的违约金。

2.施工中对于乙方原因造成或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或返工,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延误工期责任。且乙方应按合同价款(不含税)【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相应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和支付。

3.乙方施工进度滞后或履约不力,在甲方要求整改或发出书面指示后,仍无改观或无明显改观迹象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承包工程部分收回或直至全部收回,自行组织施工或交由第三方施工。甲方为完成乙方遗留工程可以使用乙方在现场的施工设备,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补偿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停工,在甲方发出指示后仍拒绝复工;甲方可以调整乙方分包工作量或直至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驻现场代表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5】天,否则每少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6.乙方应对所有参建人员实行银行工资卡制度,避免工资纠纷,确保参建人员权益。对乙方发生工资纠纷而影响工程正常进行及甲方生产经营和声誉,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任何款额内直接代扣代发,从任何应付乙方款额内扣除,同时乙方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如发生乙方工人向甲方讨薪的,乙方应当按每人次【2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发生工人以自杀威胁方式讨薪的,乙方按每人次【5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工人群体性向甲方讨薪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乙方工人群体性向政府机构申诉讨薪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且以上情况发生任何一项当即列入甲方分供商黑名单。

7.乙方应保证在施工期间的任何情况下,确保本项目执行期间不发生被新闻媒体披露、劳资投诉、劳动合同纠纷、工人聚众在大门口或办公室吵闹、工人有意识聚众闹事、各种形式盗窃施工用具或材料等事件,违反一次罚款【1000】元,列入甲方分供商黑名单,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8.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在施工过程中中途退场,甲方有权仅结算乙方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作为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全部合同价款,由此给甲方造成工期及费用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还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0.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法金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1.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提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发票,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法金额【30%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2.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增值税税率的变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13.乙方施工作业人员不允许在甲方配有大食堂的前提下,购买外卖并带入施工现场或生活区,由此发生的食物中毒等情况与甲方无关。

14.施工现场垂直运输机械应由甲方安排专人驾驶、维护,若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自行开启甲方机械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5.家属、小孩和非施工人员不能进入工地。严禁使用童工及年龄偏大和有精神类疾病及其他重大疾病的人工作。若甲方发现劳务人员精神或身体有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劝退出场。

16.工地严禁打架、赌博、酗酒、嫖宿等违规违法行为,违者罚款每人每次【2000】元。对工地打架、闹事的每次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由打架、闹事及违反此条规定所引起的相关医药费、伤残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17.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对进场劳务工人的管理。甲方对乙方进场的劳务人员实施全覆盖人证比对和实名认证,乙方劳务人员进场后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门卫处录入电子信息并拍照采集人脸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并进行人脸比对和人脸识别验证。要求项目全体人员必须从考勤通道出入生产作业区。对工人不从实名考勤通道进出的,处罚对应班组【50】元/人次。乙方新进劳务人员必须先进行信息录入登记和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否则因未进行信息录入而产生的工伤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无相关证件人员不视为项目人员,列入不在册责任,不享有工伤保险及一切相关权利。

18.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工程创优检查、观摩或行业监督检查迎检工作,如因乙方原因未达到检查要求,则乙方承担【 5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损失,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者,按本工程建筑面积【 5】元/平方米或一次性按【 100000】元/次扣除工程款,必要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

19.因乙方的产品知识产权发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

20.若合同履行中,乙方单方终止合同或因乙方违约,甲方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终止合同的,除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应按本合同总额(不含税)的【30%承担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

21.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2.进入施工场地的主要人员、材料、机械设备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场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 /次。

23.乙方在结算中若出现虚构施工人员、虚增工资套取工程款项行为,应承担违约金1000 /次,若多次出现,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

2.不可抗力事件的承担:

承担原则: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及建设方与本合同甲方签订的工程承包总合同约定进行划分承担。总合同中约定由建设方承担的损失由建设方承担,乙方承诺已经充分理解建设方与本合同甲方的总合同中本合同甲方的承担范围和内容及分担原则,本合同甲方承担的损失如在乙方承包范围内,均由乙方承担。如:与建设方签订的总合同中本合同甲方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本合同甲方承担;同理乙方施工设备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乙方责任:按上述承担原则执行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乙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因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3.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3.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30】天或累计超过【60】天的,甲方和乙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甲方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乙方已完成验收合格工作的价款;

(2)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乙方的其他款项;

(3)扣减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

(4)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3.2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30】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第十 保险

乙方必须为自聘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补充商业保险,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乙方必须将已办理相关保险凭证(有效复印件)提交甲方存档,如果查明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办理相关保险,甲方有权代为办理并从甲方应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第十 工伤赔付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甲方不负责任何相关责任与经济赔偿。

(1)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酗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2.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保险条例》、工程所在地省份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执行。

3.赔付原则:甲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若发生工伤,甲方负责进行工伤申报手续,属工伤基金赔付范围的由工伤基金先行赔付,其余部分均由乙方承担。

十七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在工作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甲乙双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工作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并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甲方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予以答复或提出修正方案。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十 诚信合规承诺条款

1.乙方承诺已熟悉适用的反腐败或反贿赂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以及湖南建投集团的合规政策(包括《诚信合规政策和程序》《合作伙伴行为守则》等),文件内容可在湖南建设投资集团官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获取并承诺遵守该等政策。

2.乙方承诺所提交给甲方的任何资料、信息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纸质版或通过湖南建投集团集中采购履约平台所提交的电子版)均是合法、准确、有效的。

3.甲方郑重提示: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甲方合规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给予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合同约定外的利益的,或不配合甲方处置甲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损害的,以甲方实际损失为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方人员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甲、乙方人员的亲属、朋友或其他特定关系的人员。

5.如甲方人员向乙方索取或收受任何不正当利益,请乙方通过以下方式向湖南建设投资集团合规部门进行举报:受理电话:0731-85628856邮箱:hncg_compliance@126.com;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一段 788 号湖南建设投资集团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中心)。

第十通知、文件送达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工作往来文件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通讯地址。如以邮寄的方式,在按照本合同列明地址寄出3日后,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文件送至指定收件人视作已送达。

甲乙确认双方的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收件地址:

指定收件人:

联系方式:

乙方收件地址:

指定收件人:

联系方式:

二十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的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第二十一 合同文件构成及解释顺序

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相关《补充协议》;

(2)合同;

(3)响应承诺书;

(4)成交通知书;

(5)谈判文件

(6)图纸;

(7)规范、标准及相关的技术文件;

(8)图纸会审及其他资料。

2.发包人、承包人必须清楚了解有关施工合同的条款以及本工程的所有合同文件之内容,任何对此等文件的不了解或罔顾均不能使发包人或承包人免除遵守该等文件约定之责任。

第二十二 争议解决办法

1、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发包人、承包人应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解决意见的,双方约定争议处理法院为

第二十 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

附件一:合同工程量清单

附件二:承包人项目管理工作人员授权委托书

附件:项目用地红线图

附件:廉洁协议书

附件:安全生产责任书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附则

1、本合同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工程承包人:(公章) 工程分包人:(公章)

所: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话:         话:

真: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

除税单价

含税单价(元)(9%)

含税合价(元)(

备注

1

挖综合土方外弃

1、土质类别:综合各类土质,包括不限于淤泥、粘土、页岩杂填土、建渣(含砖砌体,砼及钢筋砼)、石方、遗留建筑垃极、植被(含大树、乔木、灌木)、附着物等外运,运距综合考虑; 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进出场、挖(抽)淤泥、运、卸、平整、空回、场地内外通行道路建设及维护、清洁,人工捡底及死角开挖、渣土场费用; 3、含土方裸土覆盖、土方开挖抽水、排水、临时道路的修建及清洗;
4、开挖方式(含使用钩机作业)及深度综合考虑;
5、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其他相关工作内容和包含的其他相关费用。
6、原地貌标高数据以招标文件的附件为准,不再做调整,未经允许,超挖部分应采用设计或监理要求的材料进行回填,相应费用乙方自理,并且超挖部分不予结算。

/m³

按天然密实挖方体积计算

29041.61





2

场内土方平衡

1、土质类别:综合各类土质,包括不限于粘土、页岩杂填土、建渣(含砖翻体,砼及钢筋砼)、石方等:
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进出场、挖(抽)淤泥、装、运、卸、平整、空回、堆放或自然碾压、场地内外通行道路建设及维护、清洁、人工捡底及清理死角;
3、场内(含场外500米以内区域)运输运距、开挖方式(含使用钩机作业)及深度综合考虑; 4、满足压实度要求;
5、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其他相关工作内容和包含的其他相关费用。

/m³

按天然密实度土方体积计算

6190.88





3

西南方向边坡土方场内土方平衡

1、土质类别:综合各类土质,包括不限于粘土、页岩杂填土、建渣(含砖翻体,砼及钢筋砼)、石方等:
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进出场、挖(抽)淤泥、装、运、卸、平整、空回、堆放或自然碾压、场地内外通行道路建设及维护、清洁、人工捡底及清理死角;
3、场内(含场外500米以内区域)运输运距、开挖方式(含使用钩机作业)及深度综合考虑; 4、满足压实度要求;
5、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其他相关工作内容和包含的其他相关费用。

/m³

按天然密实度土方体积计算

4838.28







总价






2924390.35


备注:1、以上含税综合单价均包含如下工作内容:
(1)含税综合单价包括了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土方工程测量、施工期间防洪排涝明渠雨水及地下水的排除、施工临时便道的施工及养护,办理相关的手续费、并配合基施工期间配合基坑支护专业施工单位期间的所有费用以及配合红线放点与和土方测量费用。以及包括机械进退场费用、施工水电费(包括夜间施工照明费用)、抽水台班费、建筑垃圾处置费及因使用新型绿色环保渣土车所增加的费用、施工及弃土场地内及其间的临时施工便道费用、可能产生的倒运(回填土、挖土及弃土过程中)费用、环保措施费(自备前期临时雾泡机、洒水除尘,裸露土方覆盖(除总包外,现场所有裸露土方均由承包人负责),规费【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障费(或称为建安劳保费或社会保险费或社会保障金或养老保险金等)、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保险费、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费(按项目所在地政府文件规定取舍)、排污费、环保噪音费、节能检测费用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赶工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工程所需的测量费用、土方施工范围内市政绿化的移栽、清理及涉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费用、渣土外运政府收费、不可预见性风险费、工程意外险、各种施工风险、考虑机械爬坡降效因素及政策、汇率、人工费或市场原材料的价格涨跌风险等以及虽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一切费用等、包含且不限于办证、城管、交警、含卸土场征用费、渣土处置费包括渣土办证费,渣土消纳费,消纳场的清理、场地平整及场地占用费等所有费用、含代发包人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发包人仅提供相关报批手续所需资料)并承担其费用。
(2)该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因任何因素变化(包括现场实际土石比与地勘数据有出入)而调整单价;
2、土方工程量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计量;测量方格网采用5m*5m,按经双方现场测量确认的现状图和完工后的竣工图办理结算;
3、现场施工须满足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绿色施工、文明施工、蓝天保卫战等方面的要求;
4、施工前,须提交专项施工方案报发包人,按经审批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5、工程量的计算由双方共同测量现场原始地貌取得土方原始标高及坐标数据,挖方工程量计算至采购人指定范围及标高,如超挖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及损失。回填方工程量计算至发包人指定的标高及范围,承包人保证分层回填压实后达到发包人指定的范围及标高,如低于指定标高,继续回填压实直至到达标高及密实度,如超过指定标高,则无偿将超过标高的土方开挖外运;
6、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其他相关工作内容和包含的其他相关费用。
7、项目地块上及其周边的相邻单位或个人等关系协调并承担其费用、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含村委、社区)关系协调并承担其费用。该综合单价综合考虑砼及钢筋砼路面、老旧基础等破除及挖除树根等相关费用。


附件二:项目管理工作人员授权委托书

项目管理工作人员授权委托书

公司:

同志等位现为我公司员工,兹委托该位员工负责我司与贵司

工程(合同编号)的项目管理、沟通协调工作,联系电话:,对其在施工期内所签署的资料、经办的工作我司均予以认可,并承担其法律责任。委托期限为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及结算办理完毕为止,特此证明。

附以上同志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 (盖章)

签发日期:

说明:1、本证明书所委托人员是委托方的签约员工,需要附加盖公章的身份证信息。

2、本证明书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

3、本证明书壹式贰份提交监理公司和甲方各壹份。

附件三:

附件

廉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意识,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营造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协议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招商运营、物业管理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规定。

(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自觉承担合同义务。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物资采购、招标投标、招商运营、物业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自我制约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贯彻落实湖南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业的规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为乙方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与平台;

(三)不向乙方泄漏涉及有关业务活动的秘密;

(四)不参与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和公正开展的其他活动;

(五)不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不要求、暗示及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收受或索取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感谢费和好处费等非正当利益;

(八)不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第三方单位;

(九)不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内容。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在与甲方业务交往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感谢费和好处费等非正当利益;

(三)不准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得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第四条 相关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二条规定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党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三条规定的,一经查实,根据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甲方及乙方公司的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三条规定,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第五条 协议书生效及法律效力

(一)本廉洁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二)除非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新的廉洁协议书,否则本廉洁协议书在甲方与乙方存在业务关系期间均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第六条 协议书份数 本廉洁协议书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廉洁协议书前已仔细阅读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本廉洁协议书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

(公 章): 乙 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附件

安全生产协议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分包单位):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各方安全责任,确保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同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址:

(三)工程名称:

(四)合同编号:

第二条 甲方安全责任

(一)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满足该工程施工需求所必需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不合理的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三)甲方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四)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五)甲方有监督、检查乙方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约定情况的权利,有权对乙方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立即进行事故报告、处理和保护现场,并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八)甲方有权审核与乙方形成工程承包合同关系的分包单位生产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专业分包单位,需服从甲方、监理单位及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审核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施工安全要求,对分包工程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依法对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和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财产损失等事故承担安全责任,并履行以下安全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审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工程施工安全的需要。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施工区域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

(三)工程所在区域存在自然灾害或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风险时,乙方应当制定相应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应当根据基础开挖、洞室开挖等重大危险作业的地质条件变化情况(若有),及时申请调整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四)对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设备、新材料和特殊结构的,乙方应当根据设计文件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五)乙方应当根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向甲方提出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指导意见;工程开工前,应当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说明设计意图,对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计,应当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六)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七)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列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应当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专款专用。

(八)乙方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按技术管理相关规定报审。工程施工前,乙方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九)乙方应当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发生。

(十)乙方应当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和影响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架空线缆、设施及周边环境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对施工现场出入口、通道口、孔洞口、邻近带电区、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存放处等危险区域和部位采取防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十一)乙方应当制定用火、用电、易燃易爆材料使用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十二)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租赁、验收、检测、发放、使用、维护和管理施工机械、特种设备(若有),建立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管理台帐和维保记录档案。乙方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是取得生产许可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的登记标志、检测合格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十三)乙方须及时、如实向甲方填报进场人员情况;严禁雇用童工、未成年工、因特殊疾病(如癫痫、心脏病、高血压等)不宜从事相关工种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需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并负责办理复审等事项。

(十四)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新入场人员应当按规定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十五)乙方对工程进行调试、试运行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调试大纲、试验方案,对各项试验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实施。

(十六)乙方应当根据工程特点、范围,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十七)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十八)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及总承包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甲方及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十九)乙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向甲方报告,并协助甲方进行调查处理。严禁蓄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擅自处理事故,或隐瞒事故。

(二十)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损坏、财产损失等事故,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上报,并积极配合进行调查和处理。凡发生以上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若甲方因此承担任何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二十一)发生事故后,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事故处理,决不允许出现谎报、瞒报、延报情况。对其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报告,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并由乙方统计上报。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接收方应于2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包括甲方损失在内的各项损失、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因施工造成环境破坏、环境污染事故;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各类污染物不达标排放;

(7)施工现场管理应对不善而导致的自然灾害。

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根据相关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二)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或未能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有关分包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按分包合同执行,本协议与分包合同相冲突的条款,以本协议为准。

第九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本协议签章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人员、财产设备退场完毕为止。

第十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分包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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