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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花坛维护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漯河
招标公告
77.13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08-08 19: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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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花坛维护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漯采磋商采购-****-**
*、项目名称: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花坛维护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花坛维护工程项目 ****** ******.** 是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项目内容:对市区金山路(人民路-沙河桥)两侧花坛、长江路花坛、龙江路与金山路交叉口大花坛进行提升改造。 (*)施工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磋商补充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建设地点:金山路(人民路-沙河桥)两侧花坛、长江路花坛、龙江路与金山路交叉口大花坛;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策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响应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若发现响应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响应人承担;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响应人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期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登录后查看)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登录后查看)等渠道查询响应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响应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响应人须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人为中小企业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响应人公章,响应人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响应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响应人公章;且响应人提供服务的人员均是响应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响应人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 **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 ** 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图纸(如有)、 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图纸(如有)、 工程量清单(如有)的,投标无效。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 **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漯河市市民之家五楼(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到达市民之家五楼,并完成系统签到、 磋商、解密及二次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开标方式,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 (****.***.*****.***.**/******/) 进行在线签到,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响应人需要抵达开标现场,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 *.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磋商评审依据。响应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企业注册和**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 收取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执行。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南段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嵩山路灯饰灯具市场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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