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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人民法院关于物资交易城、斗城商都、蜀城国际商贸大厦、国贸花园、卧龙山公园商业用地及蓬溪商业房(变卖)的公告
四川 遂宁 蓬溪县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06-10 03: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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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将在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依次点击四川、蓬溪,户名:蓬溪县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四川德财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遂宁市开发区兴和西街125号物资交易城6号、7号、8号楼3层营业用房【遂房权证开发区字第0175519号、0175516号、0175517号,遂开国用(2011)第01024号、01026号、01022号】、7栋1层20号、21号、33号、34号营业用房【遂房权证开发区字第0178621号、0175115号、0175426号、遂开国用(2011)第01513号、00996号、01019号】、8栋1层33号、34号、35号、36号营业用房【遂房权证开发区字第0175535号、遂开国用(2011)第01020号】、7号楼2层、6栋2层45、46号、8号楼2层、6栋2层51-54号、8栋2层43-72号商业用房和开发区遂州北路189号斗城商都2层4区商业用房【房权证:遂房权证开发区字第0175518、0176658、0175420、0175423、0177291、0176200号,国开用(2011)第01025、01109、01021、01023、01347、01096号】;位于卧龙山公园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遂开国用(2011)第00453号】;②四川德财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王德财名下共有的位于赤城镇城东街(蜀城国际商贸大厦)商业房【房权证蓬溪县字第201306242号、蓬国用(2013)第4305号】(该标的登记面积3233.15平方米,本次只拍卖1473.28平方米产权);③蒲潇名下位于赤城镇蜀北上路(城东街)27号商业房【房权证蓬溪县字第201307054号、蓬国用(2013)第6393号】;④张建名下遂宁市开发区兴和西街125号物资交易城7栋1层13、14号商业用房【房权证:遂房权证开发区字第0234769号,国土使用证:遂开国用(2013)第03510号】;⑤张强名下位于遂宁市安居区凤凰大道(国贸花园7#楼101铺)商业房【房权证:遂房权证安字第3636551号(原证号:3662660号),国土使用证:遂安国用(2016第02315号)】开拍时间2021年6月26日至2021年8月26日

瑕疵说明:

该标的物为多处资产,本次评估拍卖打包作为整体资产处置,其中四川德财房地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王德财名下共有的位于赤城镇城东街(蜀城国际商贸大厦)商业房【房权证蓬溪县字第201306242号、蓬国用(2013)第4305号】,面积3233.15平方米,本次只拍卖其中1473.28平方米物权,且该证为多个商铺在一起,有1759.87平方米已出售,待被执行人重新测绘办理产权后,才能重新办理本次拍卖的1473.28平方米的产权,具体面积以再次测绘为准,四至界限测绘前无法确认。本次拍卖只是拍卖1473.28平方米物权。

评估价:6935.9万元,起拍价:3884.104万元,保证金:388万元,加价幅度:38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823日17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823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蓬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委托法院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823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9月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蓬溪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蓬溪支行,账号:51001677208051504610-80000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825-539592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825-5395961

案件承办人电话:朱法官19908251068

联系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映月街199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蓬溪县人民法院

2021610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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