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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光县东交泓澜城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河北 沧州 东光县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9 12: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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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 东光县东交泓澜城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光县东交泓澜城建设工程EPC总承包已由东光县行政审批局以东审批核准字【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光县交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光县交投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工程地点:东光县东光镇普照大街北侧、邮政路东侧。2.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面积20055.89㎡,总建筑面积59034.8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894.19㎡、地下建筑面积19140.65㎡。地上主要包括住宅楼36548.36㎡(其中回迁安置22352.32㎡)、配套公建3345.83㎡(其中保障性商业1100㎡),地下主要包括储藏室6256.68㎡、地下车库12883.97㎡,并按规定建设停车位、绿化、道路及硬化等相应配套设施。2.3标段划分:1个标段。2.4计划工期:设计周期要求:30日历天。施工工期要求:600日历天。2.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指定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分项设计、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的施工、采购及项目验收、移交、负责协调周边关系、配合手续办理、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的控制;对信息及合同的管理等以上全部相关工作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含人防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可提供2021年至今财务报告或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3)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在本单位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个人养老保险原件扫描件;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4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成员除外);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2其他要求: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评定分离。(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候选人。该招标文件编制版本为河北省政务办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印发技术暗标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内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附件161、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7)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负责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8)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9 09:00至2024-04-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光县交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誉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东光镇邮政路41号 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颐和国际B座817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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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韩先生
    电话:

    0317-7691838

    电话: 0317-301655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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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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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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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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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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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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