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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4-210124-00027 二、项目名称: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昌隆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法库县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三面船镇113(C-3)) 中标(成交)金额:24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0.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 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C16089900其他运营服务) 服务范围:响应投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投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购人对中标人上一年度服务进行评价,满意度达到90%,经双方同意可进行续签,最多续签一次。 服务标准:响应投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丰艳、陶艳华、李敏、纪义韬、贾世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按预算金额的2%收取,由中标人承担。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法库县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龙山路47号 联系方式:024-87123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50-11号网点5 联系方式:1384144454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邓军 电 话:13841444549 十、附件 采购文件: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昌隆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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