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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2020年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中心试验室、交竣工验收检测已完成招标工作,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意见,研究确定中选候选人如下:
标段 |
投标人 |
预期中标价(元) |
推荐结果 |
QLJG-2020 |
9853767.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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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3883.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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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9889.48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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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WX-2020 |
103396170.6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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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44568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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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482654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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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JL-2020 |
1860327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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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879983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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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8255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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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SY-2020 |
1003481.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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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266.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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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965.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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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GJC-2020 |
1307533.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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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026.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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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7500.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以上评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日。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或陕西省公路局工程管理处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投诉信函将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示期内无异议,该上述公告单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电话:029-87832187029-88408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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