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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第2标段(车站、区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福建 福州 长乐市
招标公告
554926.9047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1-21 00: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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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第2标段(车站、区间工程)(施工) 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闽发改网审交通[2019]219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和财政补助, 招标人为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
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起点为福州火车站,终点为大鹤站。线路总长约62.32km,设站15座。全线设大鹤车辆段和东升停车场,主变电站3座(东升主变、首占主变、大鹤主变),新建控制中心1座。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第2标段招标范围:包含帝封江站前明挖段(不含)~帝封江站(不含与5号线一期工程节点部分)~祥谦站~首占站~莲花山站~滨海西站(不含土建部分)、地铁上盖、下穿、交叉换乘、与滨海快线工程本标段的同步实施部分。共4站5区间,具体桩号YBK15+907至YBK45+060,长度约29.15km。第2标段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程、车站工程、区间工程、人防工程、配套附属工程及与本标段不可分割需同步实施的项目等招标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5549269047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5549269047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根据闽建筑函〔2018〕64号精神,结合项目特点设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554926904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644, 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详见招标文件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共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详见第七章第1节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住建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住建部颁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项合同金额50亿元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和区间工程施工业绩(车站和区间工程应在同一合同项下),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条款要求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办方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绝对控股(联合体牵头人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子公司或其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对外投资并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子公司,承担具体施工任务的联合体协办方应满足下面要求:1)第1土建工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具有一项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和区间工程施工业绩(车站和区间工程应在同一合同项下)。2)第2、3、4土建工区(涉铁工区):投标人的资质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具有一项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和区间工程施工业绩(车站和区间工程应在同一合同项下)。3)车站设备安装工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具有一项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业绩。(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办方数量不得超过5家。(3)投标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4)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工作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项目投标;(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11-21 09:00:002019-11-27 17:00:00 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及以上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9-12-18 09:45: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000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及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 邮编: 350009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6308427、86308196, 传 真: 0591-86308199
联系人: 胡先生、庄先生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四、五层, 邮编: 350001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7850812, 传 真: 0591-83768406
联系人: 林先生、王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座1001室
联系电话: 0591-83355860、875984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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