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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单编号:P-XJ-21-00015918
二、采购单名称:特许经营--抚州项目部2号机组脱硫塔增加提效装置工程湍流装置采购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1-03-05 10:00
四、报价有效期:2021-06-30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
七、采购执行人:于静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010-58389759
九、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描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1 | 详见备注 | 1 | 个 | 13% | 2021-03-25 | 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20号 |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 | 特许经营--抚州项目部2号机组脱硫塔增加提效装置工程湍流装置采购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其他
十二、其他内容:一、招标范围:抚州项目部2号机组脱硫塔增加提效装置工程湍流装置采购。二、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详见附件《询价公告》1、投标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有五年内不少于1个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相关设备(湍流模装置或托盘设备或同等作用塔内件)的业绩(须提供至少1个相应业绩的合同首页、签字页、供货页等复印件)。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以报名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中止(投标人原因)、终止,财产被整体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在招投标行为中,没有行贿受贿行为和弄虚作假等劣迹;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次采购招标方不接受投标方提出的任何付款方式差异。三、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到货,预计到货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四、付款方式:详见附件2合同文本。五、纪检监督电话:010-58389610六、招标人联系方式:联 系 人: 于静电 话: 010-58389759电子邮件: yuj@dteg.com.cn七、具体公告内容详见附件《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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