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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宅中心小学(施工)-招标公告
福建 福州 仓山区
招标公告
14254.98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7-10 2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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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冯宅中心小学(施工) 已由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20】A030084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冯宅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拟建冯宅中心小学,选址面积2482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054.46平方米,总计容面积24982.61平方米,实际建设内容按批准的规划技术指标实施。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包括冯宅中心小学(施工)及古建筑迁建,总建筑面积26359.86m2。其中地下室1层,建筑面积5473.12m2;上部建筑共5栋,建筑面积20246.74㎡(1#楼5层,檐高21.3m,建筑面积5891.2㎡;2#楼5层,檐高21.3m,建筑面积3969.04㎡;3#楼5层,檐高21.3m,建筑面积5574.98㎡;4#楼1层,檐高6.1m,建筑面积297㎡;5#楼3层,檐高22m,建筑面积4514.52㎡);古建筑迁建1层,檐高3.16m-4.57m,建筑面积640m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征地红线围墙、土石方(含前期三通一平土石方、地下室土方回填及室外绿化景观土方)、地基与基础(含试桩、基坑支护、降水等)、主体结构、建筑装修装饰(包含公共区域的二次装饰装修等)、屋面、建筑给排水及供暖、幕墙、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含安防监控系统、综合布线、无线网络、网络广播、音响系统等)、建筑节能、室外设施、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含绿化景观、海绵城市、给排水管网等)、室外安装、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夜景灯光、有线电视(含管线、桥架、单体设备等)、通信工程、抗震支架、防雷、附属建筑、配套供水工程、供电工程(含外线、高低压设备、变压器等)、发电机及商业专用变工程、水土保持、环保降噪、预制构件生产采购及安装、标识导示系统、信报箱、绿色建筑、充电桩工程、管线接入小区涉及的破路修复、文物建筑冯宅46A迁建、周边文物建筑监测及保护、冯宅46A落架后临时管存措施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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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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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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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4254979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480, 定额工期 48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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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0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4)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未按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作否决投标处理。(5)依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6)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8月16日发布的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7)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7-13 09:00:002020-07-17 17:00:00 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及以上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0-08-07 09:45: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银行保函(含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15号(城投大厦)14层, 邮编: 350001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7277022, 传 真: /
联系人: 郭工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1#楼二层, 邮编: 350012
电子邮件: /
电话: 18950250195, 传 真: 0591-87620550
联系人: 刘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座1001室
联系电话: 0591-83355860、875984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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