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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帕古乡彭岗村收割机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关于尼木县帕古乡彭岗村收割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拉萨市浙商大厦*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尼木县帕古乡彭岗村收割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
服务周期:按业主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年或****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应年度、季度或月份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其他资料: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逐页加盖鲜章胶装成册,散页不予报名(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于****年 *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下同),在拉萨市浙商大厦*楼登录后查看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留底备查)(*)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符合招标内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企业基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营业执照;注:获取招标文件时留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登录后查看)查询的行贿犯罪纪录,且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内。(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后查看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后查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尼木县帕古乡人民政府
地址:拉萨市尼木县帕古乡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浙商大厦*楼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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