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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屏南县漈下等景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前汾溪中国美院综合艺术教育基地建设二期)的中标结果公告
福建 宁德 屏南县
中标公告
0.676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25 19:21:00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屏南县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屏南县漈下等景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前汾溪中国美院综合艺术教育基地建设二期)已由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屏发改审批[2023]4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兴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兴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璟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屏南县屏城乡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总面积5306.12平方米,包括闽台文化交流中心楼1243.19m2,甘国宝文化研学基地624.2 m2,两座闽台文化旅游体验馆共2565.03m2,三段室外连廊共873.7m2,以及其配套的道路、给排水、供电、照明、弱电、绿化景观工程等。具体以经财审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概况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10.4.3建筑工程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本招标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建筑工程类别中小型规模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275801(含暂列金676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可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3、福建省跟省外二级建造师版本差异,省外证件注册所在地如无相关条例要求二级建造师签字的,则提供的真实有效的无签字的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日 08:30:002024年4月7日 17:3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25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兴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屏南县古峰镇翠屏南路341号,邮编:352300

电子邮箱:/

电话:15160172333,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璟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桐城街道天湖社区玉兴路165号,邮编:352300

电子邮箱:/

电话:13626997747,传真:/

联系人: 叶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联系电话:4009280095、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屏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古峰镇中心片区2#楼11层

联系电话:0593-332206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屏南县东环中路159号3层

联系电话:0593-8966603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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