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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曹家堡机场东进场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青海 西宁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11-17 03: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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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曹家堡机场东进场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曹家堡机场东进场路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函〔2023〕5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海省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本工程连接线起点与西宁机场东进场航站楼桥梁端部相接,航站楼桥梁宽34m,路线由东向西设置长950m高架桥高架民小路,高架桥宽度由34m渐变为26m。随后路线布设于民小路南侧与之并行1km,并在K1+800处设置5入5出匝道收费站。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为26m。东进场互通为B型单喇叭互通,本次仅新建西宁机场至兰州方向A匝道、兰州至西宁机场方向B匝道。其中A匝道设置(20+35+20m)P·C小箱梁跨线桥上跨G6京藏高速,匝道均为单向双车道,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0.5m。本项目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6m;互通匝道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0.5m。

  2.3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7698001001

  标段名称:西宁曹家堡机场东进场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DJSJ-1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730.0天

  标段招标范围:(1)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①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沿线地方政府及各行业单位相关审查意见、节约用地评价等);②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③核查各类生态敏感区、生态红线、文物、通航等情况并取得核查意见。(2)初步设计阶段:①本项目的初勘、初测和初步设计(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服务设施、房屋建筑、养护及管理设施、环保、水保、景观绿化、供配电工程、临时工程、其他工程等)以及设计概算的编制等;②本项目内既有路基路面现状检测评估、桥涵工程现状检测评估;本项目涉及的行洪(防洪)论证、水文站影响、岸坡稳定、涉铁、文物等专项评估、评价报告编制及报批工作,并完善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专项评估、评价报告中的相关合理措施;③本项目行业迁改专项方案,如电力、通信、水利、天然气、军用光缆等设施;④核查各类生态敏感区情况并取得产权单位认可的批复意见。⑤项目运营期外供电专项方案计;⑥本项目涉及的亮化、光伏等专项方案。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设计资质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1座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大桥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DJSJ-1。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A、B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招标文件。

  注: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增加参与投标标段数量的优惠。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注:本条款一般适用于方案设计招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诚信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5.2招标文件、图纸、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如有)和所有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11月18日00:00时至2023年11月24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或登录后自行免费下载。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潜在投标人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5.3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双信封开标活动。开标分两个步骤公开进行:第一步骤对“第一信封”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第一信封解密事项;第二步骤对“第二信封”开标,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通知及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第二信封解密事项。

  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1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移动设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移动设备),递交至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七(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6.3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郎永贤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386153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26号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26号

邮政编码:810000

邮政编码:810000

联系人:郎永贤

联系人:赵馨竹

电话:0971-3861530

电话:0971-3861429

传真:

传真: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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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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