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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荣县砚山洋山海协作示范园硋窑下片区规划八路及排洪渠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建 宁德 柘荣县
中标公告
2123.5916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9 11: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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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柘荣县砚山洋山海协作示范园硋窑下片区规划八路及排洪渠工程已由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批准柘荣县砚山洋山海协作示范园硋窑下片区规划八路及排洪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柘发改审批{2023}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柘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柘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柘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朱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柘荣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规划八路道路379.31米,道路起点始于与金剪路平面交叉口处,路线由北向南延伸,终点止于与湄洋路平面交叉口处,道路标准红线宽1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为20千米/小时;共建设两条排洪渠;二期建设一号排洪渠长460米,沿老国道现状涵洞及规划八路西侧建设,二号排洪渠367.7米,沿金剪路与规划八路交叉口至104国道出口段建设;配套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等附属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规划八路道路379.31米,道路起点始于与金剪路平面交叉口处,路线由北向南延伸,终点止于与湄洋路平面交叉口处,道路标准红线宽1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为20千米/小时;共建设两条排洪渠;二期建设一号排洪渠长460米,沿老国道现状涵洞及规划八路西侧建设,二号排洪渠367.7米,沿金剪路与规划八路交叉口至104国道出口段建设;配套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等附属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2018年第三次修订版》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1235916元(其中含暂列金62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闽建[2017]6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5日 09:00:002024年4月18日 09:00:00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18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柘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柘荣县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兴业路1号,邮编:355300

电子邮箱:/

电话:15375935795,传真:/

联系人: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朱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柘荣县公交大楼一层,邮编:355300

电子邮箱:/

电话:19959231836,传真:/

联系人: 纪凯菲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联系电话:4009280095、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柘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柳城东路106号

联系电话:0593-838688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柘荣县屿前路3号 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三层

联系电话:0593-6190687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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