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典雅商业广场3幢一层205号、206号的两套商业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典雅商业广场3幢一层205号、206号的两套商业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湖北 武汉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03 17:52:42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登录后查看***/**),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典雅商业广场*幢一层***号、***号的两套商业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苏(****)常州市不动产权第*******号、*******号,建筑面积均为:**.**㎡,房屋规划用途:商业,结构:钢混,所在楼层/总楼层:*/*;土地用途:商业,类型: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年*月**日]。

评估总价:**.**万元,起拍总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或其整数倍)。

特别提醒: *、评估价值包含房屋所有权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未包含室内装修及电器价值。

*、根据登记权人陈**(甲方)提供的合同,其与案外人常州典雅新路******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委托经营合同,主要内容为“委托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收取实收租金的**%作为管理费用,乙方将实收租金(铺位所处楼层的实收租金)总和的**%,按照甲方购铺成交总价与整层销售总价比进行分配,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若合同中的商铺与其他业主所有的商铺出租给同一人经营,租金等收益按照购铺成交价的比例分配。”该委托经营时间早于本案查封。

*、根据使用人提供的合同,其租赁了典雅商业广场一层****.**㎡的部分,装修后作为金泰莲足道***店经营。出租方为案外人常州典雅梦******有限公司,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目前支付至第七期的租金(****年*月*日—****年**月**日,日租金单价*.**元/㎡,租赁面积****.**㎡,合同约定的实际应缴纳租金额为******.*元)。

*、该房地产为格子间构造,使用人称对租赁部分进行了装修,无法确认是否对房地产结构进行了调整改造。若拍卖成交,标的物按现状交付,买受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拍品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本院不承担拍品的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保证责任。

二、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六、本标的物现状: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法律途径处理。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特别声明: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拍卖标的物的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针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部分,买受人应自收到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先行垫缴并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请退款。买受人逾期申请退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另行追偿。

可能存在欠缴的水、电、气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执行案件相关文书已邮寄或在湖北法院司法送达网公告送达,被执行人无法收悉的,特在此公示,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登录后查看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调查情况摘录自中达致远房地产资产评估(武汉)有限公司编号为中达致远(房)估字****-****号司法评估报告及补充说明。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登录后查看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

***-*******(登录后查看)

法院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路***号

网 址: 登录后查看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