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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的委托,登录后查看于****年*月**日组织完成了楚雄州****年“**公益日”滇苗助学项目货物采购(*包)公开招标工作。****年*月**日公告成交结果,期间收到了质疑和投诉,招标人于****年*月**日发布了项目暂停公告。****年*月**日,招标人组织了原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进行了重新评审,现将重新评审中标结果变更情况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楚雄州****年“**公益日”滇苗助学项目货物采购(*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县街街道办事处光明园艺场安白公路*公里处
中标金额:总价******.** 元(人民币捌拾肆万元整);单价**.**元/套;数量:***** 套(注:按照单价和数量推算后的总价金额为******元,由于本项目资金属于捐赠资金,需全部支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数量以总报价÷投标单价后取正整数,此处投标总报价为招标预算价,签订合同时按中标单价×实际需求数量后签订的为准,该项目的中标金额确定为******.**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书包 品牌:琼 规格型号:***×***×***** 数量:***** 套(具体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单价:**.**元/套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明昌(组长)、华卫平、束嘉钦、苏永生、张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协议的约定进行收取。
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疑问,鼓励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异议(质疑)、投诉,各招标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和行政监督部门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受理答复。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采购人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
地址:楚雄市茶花大道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云南省楚雄高新区彝人古镇孙家屯小区*幢***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丽娜
电话:***********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
其他附件列表:
序号 | 文件名 | 创建时间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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