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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人才创新大厦项目泛光照明设备供货及安装招标文件公示
浙江 嘉兴 海宁市
招标公告
155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5-15 23: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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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人才创新大厦项目泛光照明设备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人才创新大厦项目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备案,招标人为登录后查看,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泛光照明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海宁经济开发区南北大道西侧、隆兴路北侧。

*.*建设规模: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人才创新大厦项目泛光照明设备供货及安装涉及预算金额约 **** 万元。

*.*招标范围: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人才创新大厦项目泛光照明设备供货及安装。

*.*设备供应及安装周期:与幕墙工期同步,且****年*月**日前完成调试。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为灯具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或供货商,并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年*月日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灯具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或供货商,和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资质的法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资质单位,并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如是经销商或供货商,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商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授权证书;

*.*投标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单位)提供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须提供承诺书。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登录后查看)”。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登录后查看)”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 :止(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登录后查看时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地址:登录后查看。具体操作流程参见《关于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登录后查看。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登录后查看和浙江政务服务网***.*********Ⅰ登录后查看上发布。

*.其他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联系方式

招标人:登录后查看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地 址: 海宁芯中路*号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号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郁先生 联系人:金女士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登录后查看

附件: 资格评审强制性标准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提供原件扫描件)
* 企业资质(施工企业) 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件)
* 授权书 如是经销商或供货商,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商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授权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 联合体协议书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灯具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或供货商,和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资质的法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资质单位,并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 其他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单位)提供对应资质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登录后查看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须提供承诺书。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所有证明资料提供的资料需清晰可辨,二维码可扫,如提供的资料模糊,导致无法辨析、扫描失败等情况的,按不利于投标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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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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