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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武隆县仙女山镇银杏大道199号41幢1单元3-2房屋(变卖)的公告
重庆市 重庆 巴南区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2-22 20: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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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变卖的事项应当在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重庆市武隆县仙女山镇银杏大道***号**幢*单元*-*房屋变卖公告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年*月**日**时起(即**小时,延时除外)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网址:**.******.***/***/**,户名: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重庆市武隆县仙女山镇银杏大道***号**幢*单元*-*房屋。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产权证号为渝(****)武隆区不动产权第*********号,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标的物有查封。标的物为被执行人名下共同共有。标的物现闲置。

标的物存在扩建,是否存在违章建筑,须竞买人自行实地了解并承担风险。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罚款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万元,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数倍)。

二、变卖方式:

*、本次司法变卖标的物变卖期为**天,若竞买人在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进入**小时竞价倒计时;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分钟。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即起拍价),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变卖期内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变卖流标。

四、变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物信息与本次司法变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联交所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联交所安排。

重要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司法变卖辅助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

六、特别说明:

*、本次变卖标的物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和房屋质量及附属保证。特别提醒:该房屋所欠物管费、水电气费由买受人承担,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根据税务局反馈的情况,变卖、变卖房产过户给买受人的,自裁定书生效之起十五日内,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原产权人、买受人需按照应纳税款缴纳相应的滞纳金。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该变卖房屋所欠房产税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

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

七、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现特此公示,公示期满五日视为通知。变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变卖财产:(*)、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第(*)至(*)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与本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九、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含保证金)后可取得竞买资格(申请执行人可在申请执行标的额范围内免交)。

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请于变卖开始前到本院现场确认。

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变卖有溢价的,买受人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结束后**日内缴纳至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案款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登录后查看;账号:*************************)。

十、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由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一、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后,人民法院淘宝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变卖辅助机构(重庆联交所)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重庆联交所咨询电话:***-********

淘宝咨询电话:***-***-****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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