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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清流县城乡品质提升实施方案专项规划
(亿达清招[2021]012号)
致:福建省工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城乡品质提升实施方案专项规划,已由 清城建经要【2021】5号文和清建【2021】77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委托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清流县城乡品质提升实施方案专项规划;
2.2规划区域:清流县;
2.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4编制内容:围绕居住、交通、水环境、风貌、管理等“五大品质提升工程”,编制“十四五”期间城乡品质提升专项规划;包括项目概况、现状概况、规划思路、城区品质提升内容、乡镇品质提升内容、农村污水及城乡品质管理计划等。
2.5规划编制费用:本项目编制费最高投标报为人民币160000元。
2.6规划编制时限:60个工作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掌握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和宏观环境,了解省市“十四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规划和要求;
3.2熟悉了解清流县情;
3.3具有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4具备已通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5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以上资格要求须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12月 17 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上午 8:30 分至 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流分公司(清流县文化街137号2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费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最高限价160000元)。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开标时提交,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封面上需注明投标单位并注明用途(项目名称)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递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12月 24 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费用
8.1本项目编制劳务费最高限价为160000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清流县碧林北路86幢 ;
电话: 18960565601 联系人: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清流县文化街137号2楼,邮编: 365300;
电话: 13850851051 , 联系人:小邓
2021年12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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