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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修水县中心城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专项规划)项目 | 项目编号: | ********-*** |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时间: | ******** |
行政区域: | 修水县 | 预算金额: | |
获取文件时间: | 获取文件地点: | ||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 ||
采购单位 | 修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代理机构 | 登录后查看 |
修水县中心城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专项规划)项目第一次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修水县中心城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专项规划)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执行江西省住建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 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 号)文件有关规定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登记信息页面截图)。(*)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变更为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执行江西省住建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 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 号)文件有关规定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登记信息页面截图)。(*)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修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修水县山谷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修水县东方名城小区**栋南向*号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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