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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查看受合浦县常乐镇中心卫生院委托,于****年*月**日对合浦县常乐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综合大楼室外道路及排污、排水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谈判,现就本次采购成交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合浦县常乐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综合大楼室外道路及排污、排水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人:合浦县常乐镇中心卫生院
五、采购内容:本工程为合浦县常乐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综合大楼室外道路及排污、排水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其他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分
八、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日期:****年*月**日(一个工作日)
九、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成交供应商地址:玉林市福东服装工业小区西区
成交总金额:人民币玖拾捌万柒仟柒佰贰拾壹元捌角捌分(¥******.**元)
施工工期:**日历天,承诺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十、谈判小组成员:朱小金(谈判小组组长)、何珍、温家斌(业主评委)。
十一、成交公告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
十二、说明: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逾期将不再受理。
*、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质疑、投诉联系部门:合浦县财政局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徐梦婷 电话:****-*******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合浦县常乐镇中心卫生院 登录后查看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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