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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 绍兴 诸暨市
中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0 16: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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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一、项目编号:诸广和2024-03-12

二、项目名称:2024年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495800(元) 绍兴市越灵消毒除虫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翡翠园翡园24幢一单元513室
2 最终报价:260000(元) 浙江安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
3 最终报价:252000(元) 浙江卫康星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市上城区水湘路341号(金骏大厦)410室
4 最终报价:119000(元) 诸暨市美灵达病媒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广安新村26幢1号营业房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暨阳街道区域四害消杀服务采购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暨阳街道区域四害消杀服务采购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暨阳街道区域四害消杀服务采购 按照诸暨市城区2024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方案等工作要求,在4月和10月进行两次春、秋两季灭鼠投药; 5~11月进行7个月的灭蚊蝇消杀,每月不少于两次;6月、8月进行四次灭蟑螂投药;12月至次年3月开展两次越冬蚊消杀;同时对已安装室外灭蚊灯的区域,做好日常的维护和管理(中标公司需做好合同时间范围内的具体工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四害密度控制均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标准(GB/T 27770-2011鼠类、GB/T 27771-2011蚊虫、GB/T 27772-2011蝇类、GB/T 27773-2011蜚蠊)C级要求,并通过诸暨市爱卫办委托的第三方效果评估考核。
2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陶朱街道区域四害消杀服务采购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陶朱街道区域四害消杀服务采购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陶朱街道区域四害消杀服务采购
按照诸暨市城区2024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方案等工作要求,在4月和10月进行两次春、秋两季灭鼠投药; 5~11月进行7个月的灭蚊蝇消杀,每月不少于两次;6月、8月进行四次灭蟑螂投药;12月至次年3月开展两次越冬蚊消杀;同时对已安装室外灭蚊灯的区域,做好日常的维护和管理(中标公司需做好合同时间范围内的具体工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控制标准(GB/T 27770-2011鼠类、GB/T 27771-2011蚊虫、GB/T 27772-2011蝇类、GB/T 27773-2011蜚蠊)C级要求,并通过诸暨市爱卫办委托的第三方效果评估考核。
3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浣东街道区域四害消杀服务采购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浣东街道区域四害消杀服务采购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浣东街道区域四害消杀服务采购 按照诸暨市城区2024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方案等工作要求,在4月和10月进行两次春、秋两季灭鼠投药; 5~11月进行7个月的灭蚊蝇消杀,每月不少于两次;6月、8月进行四次灭蟑螂投药;12月至次年3月开展两次越冬蚊消杀;同时对已安装室外灭蚊灯的区域,做好日常的维护和管理(中标公司需做好合同时间范围内的具体工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控制标准(GB/T 27770-2011鼠类、GB/T 27771-2011蚊虫、GB/T 27772-2011蝇类、GB/T 27773-2011蜚蠊)C级要求,并通过诸暨市爱卫办委托的第三方效果评估考核。
4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城区部门(单位)四害消杀服务采购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城区部门(单位)四害消杀服务采购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城区部门(单位)四害消杀服务采购 按照诸暨市城区2024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方案等工作要求,在4月和10月进行两次春、秋两季灭鼠投药; 5~11月进行7个月的灭蚊蝇消杀,每月不少于两次;6月、8月进行四次灭蟑螂投药;12月至次年3月开展两次越冬蚊消杀;同时对已安装室外灭蚊灯的区域,做好日常的维护和管理(中标公司需做好合同时间范围内的具体工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控制标准(GB/T 27770-2011鼠类、GB/T 27771-2011蚊虫、GB/T 27772-2011蝇类、GB/T 27773-2011蜚蠊)C级要求,并通过诸暨市爱卫办委托的第三方效果评估考核。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月君(第1、2、3、4标项采购人代表),汤儿,刘建宝,胡水娟,周微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绍兴市越灵消毒除虫服务有限公司 82.0 82.4 85.0 83.0 79.0 82.28 7.06 89.34
1 浙江安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75.0 80.4 74.0 77.5 76.0 76.58 10.0 86.58
1 浙江卫康星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79.0 79.3 77.0 80.0 77.0 78.46 7.78 86.24
1 浙江怡灵虫害防治有限公司 77.0 79.0 72.0 76.6 81.0 77.12 7.78 84.9
1 诸暨市美灵达病媒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79.0 77.8 72.0 75.0 82.0 77.16 7.17 84.33
1 浙江帮帮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2.5 76.3 72.5 73.4 72.5 73.44 8.97 82.41
1 杭州致一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71.5 73.8 77.0 75.0 73.0 74.06 7.78 81.84
1 绍兴市三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9.9 79.3 69.9 73.9 73.9 73.38 7.0 80.38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2 浙江安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75.0 80.4 74.0 77.5 76.0 76.58 10.0 86.58
2 浙江卫康星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79.0 79.3 77.0 80.0 77.0 78.46 7.81 86.27
2 诸暨市美灵达病媒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79.0 78.0 72.0 75.0 83.0 77.4 7.76 85.16
2 浙江怡灵虫害防治有限公司 77.0 79.0 72.0 76.6 80.0 76.92 7.81 84.73
2 浙江帮帮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2.5 76.3 72.5 73.4 72.5 73.44 9.29 82.73
2 杭州致一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71.5 73.8 76.0 75.0 73.0 73.86 8.52 82.38
2 绍兴市三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9.9 79.3 69.9 73.9 73.9 73.38 7.26 80.64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3 浙江卫康星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79.0 76.0 77.0 80.0 77.0 77.8 8.57 86.37
3 诸暨市美灵达病媒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79.0 77.8 72.0 75.0 83.0 77.36 8.64 86.0
3 浙江怡灵虫害防治有限公司 77.0 77.7 72.0 76.6 79.0 76.46 8.57 85.03
3 浙江古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7.0 79.9 73.0 76.7 75.0 76.32 8.24 84.56
3 杭州致一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74.0 76.0 77.0 75.0 73.0 75.0 9.0 84.0
3 浙江帮帮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2.5 76.35 72.5 73.4 72.5 73.45 10.0 83.45
3 绍兴市三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9.9 77.5 69.9 73.9 73.9 73.02 8.37 81.39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4 诸暨市美灵达病媒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79.0 83.02 72.0 75.0 83.0 78.4 7.39 85.79
4 浙江帮帮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2.5 81.16 72.5 73.4 73.5 74.61 10.0 84.61
4 杭州致一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74.0 81.58 77.0 75.0 73.0 76.12 8.46 84.58
4 浙江怡灵虫害防治有限公司 77.0 80.91 72.0 76.6 77.0 76.7 7.72 84.42
4 绍兴市三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9.9 78.01 69.9 73.9 73.9 73.12 8.0 81.12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和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执行,收费基数为合同总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1.5%)+(超出100万部分*0.8%)。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437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地 址:诸暨市暨阳街道高湖路4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鲁琦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7252119

质疑联系人:杨迈青

质疑联系方式:0575-87014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东旺路218号永业大厦8楼

传 真:0575-87911619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招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7911619

质疑联系人:赵堡英

质疑联系方式:0575-8791161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诸暨市财政局

地 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传 真:0575-87023633

联系人:吕康玮

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1685






附件信息:

  •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305.2K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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