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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包件12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 青浦区
采购公告
225.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9-19 10:28:05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登录后查看受委托,对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包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其他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b.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认证证书);c.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登录后查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登录后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d.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CA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e.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包件**

*、招标编号:****-**-********-****(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预算编号:**-**-******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20年重固镇新丰村设施菜田建设项目、上海佳欣“水八仙”蔬菜基地建设项目、2020年徐泾镇金云村设施菜田建设项目、2020年朱家角镇张马村设施菜田建设项目、青浦区金泽镇陈东村、雪米村粮田建设项目、青浦区赵巷商业商务区C1-01地块北侧道路新建工程、赵巷商业商务去西小汾泾(嘉松中路-和西排涝河)新开河道工程”项目的设计、勘察、施工、监理招标及二次招标、服务及设备采购招标和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等前期工程招标等。

*、交付地址:青浦区

*、交付日期:按照采购人具体计划安排为准

*、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最高限价:**.*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废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具体计划安排为准

**、项目联系人:冯甜

**、电话:***********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5.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6.资质证书: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至****-**-** **:**:**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响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此次报名审核为网上审核,审核时间为早上8:3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审核通过后以电话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 **:**:**。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投标地点:登录后查看

*、开标地点:登录后查看,清河湾路***号***。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证书)参加开标。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如因投标人所携带设备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根据《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政府采购网上招投标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规定操作,如因技术操作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开标、评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地址:青浦区公园路**号舜浦大厦**楼 地址:青浦区清河湾路***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袁工 联系人:冯甜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无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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