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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任务书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宣州区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养贤乡街道(原养贤乡计生办公楼二楼 ***)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宣州区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施工范围:本磋商文件所述的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采购需求、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范围。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郑汉鹏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淳 丁松李大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登录后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幢*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城市宣州区周王镇人民政府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周王镇
邮箱:**********登录后查看**.***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宣城市香江金郡(东区)**幢*楼**-**室
邮 箱:**********登录后查看**.***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站长、凌工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登录后查看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登录后查看
*.中小企业声明函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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