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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兴平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基础设施)-施工标段
新疆 和田地区 民丰县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08 17: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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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兴平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基础设施)-施工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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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32272403270009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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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兴平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基础设施)(招标项目编号:65322724032700092001)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00.0%,招标人为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民丰县
2.项目规模: ①新建1座公共卫生间及外网配套附属工程,每座卫生间67.44平方米,位于兴平村。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建筑高度为4.75m,层数为一层,基础形式为条形基础。配套外网中室外排水管网DN300PVC管35米,室外铠装电缆30米,室外给水DN50PE管15米,室外排水管线设置检查井(成品混凝士井)3座(配备球墨铸铁井盖3个,防坠网3个),室外给水管线设置阀门井一座,水表井1座。②新建砂石路总长7300米,受用地限制,砂石路宽度2.2-4米,平均宽度3.08米,面积22500平方米。③主干道采购公共照明路灯150盏(单杆单挑型路灯,灯杆高6米,挑臂长1.5米,仰角10°,LED灯120W),并配套2台变压器(SC10-125KVA10/0.4KV干式电力变压器)、电缆(YJE-1KV-4*25+1*16铜芯电缆)3195m,配套电杆、横担、跌落保险、配电箱等;巷道采购公共照明路灯230盏(单杆单挑型路灯灯杆高3米挑臂长1.5米仰角10°LED灯120W)并配套3台变压器(SC10-125KVA10/0.4KV干式电力变压器)电缆(YJE-1KV-4*25+1*16铜芯电缆)4332m,配套电杆、横担、跌落保险、配电箱等;④购置铁皮垃圾箱70个(240L带盖带轮铁皮垃圾箱),环卫垃圾箱250个(40L环卫分类塑料垃圾箱),5立方米吸污车辆2辆(罐体容积5m³,轻卡底盘)。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22724032700092001001
标段(包)名称: 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兴平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基础设施)-施工标段
招标范围: 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指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落款时间为准)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第一部分)、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的扫描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建设规模、结构类型相似的 300万元以上(含 300万元)的业绩,且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4.投标企业资质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各类资质(资格)均以“新疆建设云”信息为准,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注册人员,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信誉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信用中国(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敬请各投标人注意。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9日到 2024年04月28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 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10:30
2.递交方法:投标截止前投标企业须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ggzy.xjht.gov.cn:8081/)网上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全流程线上电子开、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信用评价(评定分离)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04月09日00:00(北京时间)至2024年04月28日23:59(北京时间)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2、投标保证金须采用由投标人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生成的保证金子账户,采用电汇、保函或网银转账的方式,应于2024年04月29日10:30(北京时间)前由投标单位基本户存入指定帐户(节假日不休息),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必须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做否决投标处理;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信用中国(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ggzy.xjht.gov.cn:8081/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6、逾期送达或未通过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递交规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8、工期:90日历天。9、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信用评价(评定分离)。10、本项目采用网上开、评标。(注:招标文件需在公告时间内进行下载领取,超出规定的领取时间,将无法下载领取,投标文件需在网上上传,请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1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投标人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ggzy.xjht.gov.cn:8081/)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并参与开标(具体操作内容请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和田不见面开标大厅培训视频——投标单位和“不见面”交易大厅必备软件;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并在开标前提前调试投标所用的电脑,确保能正常登陆到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不见面开标系统必须是投标人用CA锁对文件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开标时一定要携带各自CA锁参加不见面开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民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 地 址: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银座8楼
联 系 人:彭飞 联 系 人:代娜
电 话:0903-2052775 电 话:0903-202532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639119907@qq.com
2024年04月0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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