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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牛蒡文化乡创共同体示范园(EPC)招标公告
山东 临沂 兰陵县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9 19: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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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兰陵牛蒡文化乡创共同体示范园(***)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兰陵牛蒡文化乡创共同体示范园(***)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总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临沂市兰陵县庄坞镇卞杨庄村,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合***.**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冷库*****平方米,加工车间*****平方米,前室及包装车间****平方米,办公生活区*****.**平方米,配套辅助设施用房建设****平方米道路面积*****平方米等。本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项目编号:************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建设地点:临沂市兰陵县庄坞镇卞杨庄村。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计划工期:***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质量要求:设计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达到绿色施工管理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 *** 工程(交钥匙工程),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工程的设计、施工并交付使用。包括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竣工验收、养护、移交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相关配套工作,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及人员能力。且应具有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前,招标人将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家,联合体施工方作为牵头人。

(*)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企业,联合体其他成员仅限于设计单位。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牵头单位)作为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报名、投标等活动,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五、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开标日程安排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过时不予受理。

*、地点:兰陵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七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 开标室。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后查看)、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后查看)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登录后查看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庄坞镇董登录后查看*****吨蔬菜加工项目综合楼幢*-*层**

联系人:顾超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

联系人:张工 李工

联系电话:****-********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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